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嚇阻交通違規累犯 立委提延記點時效

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中)13日表示,將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將違規記點從半年延長為1年,並依罰款金額高低記點。(記者陳柏州/攝影)
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中)13日表示,將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將違規記點從半年延長為1年,並依罰款金額高低記點。(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針對我國交通違規計點時效過短,無法嚇阻駕駛人違規行為,立委洪慈庸13日表示,將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將違規記點從半年延長為1年,並依罰款金額高低記點;對此,交通部表示肯定,預計1個月內即會召開研商會議。

洪慈庸表示,調查各國交通違規記點制度,美國為例,加州1年4點就吊扣駕照6個月,紐約是1年半超速3次就吊扣駕照6個月;德國超速就2點,直接吊扣1個月,而且超過限速越多,駕照吊扣越久;日本1年記點6點吊扣駕照1個月,但記點時效是3年。

洪慈庸指出,相較於台灣,違規記點時效半年歸零的規定,讓許多慣性違規的駕駛人心存僥倖,只要繳罰款就可以了事,完全發揮不了警惕效果,而且各輛車種違規件數和比例還是逐年增加。

洪慈庸認為,違規記點歸零期限應延至1年,且1年內違規記點6點,吊扣駕照1個月;罰鍰金額也要配合記點比例調整,如最低罰鍰1,200元以下者記點1點;最高逾3,600元者記點5點。

對此,交通部路政司表示,記點制度確實有檢討的空間,內政部也持續在進行相關研議,肯定立委所要求依犯罪輕重採一致性標準,但涉及罰款、駕照吊銷等連動性處罰,相關條文有必要進一步盤點,1個月內即會召開研商會議,盡速提出修法意見供立院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