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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跟黨走 陸律師公開退黨

7月3日,維權律師文東海公開發表退黨聲明。(大紀元合成)
7月3日,維權律師文東海公開發表退黨聲明。(大紀元合成)

【記者駱亞/報導】近日中共再對律師群體進行嚴厲管控,修改了律師協會的章程,「加強黨建」,要求律師「跟黨走」,引起律師們的不滿,認為有違《律師法》;有律師在律協的打壓下公開聲明退黨。

7月1日中共建黨日,北京召開所謂的律師代表大會,並在會上修改了《全國律師協會章程》,中共司法部長傅政華宣稱「律師協會要先行黨建,要求律師聽黨話跟黨走,確保政治方向等」。

7月3日中國維權律師文東海公開發表〈退出中國共產黨聲明〉:「剛接到湖南律協黨支部的電話,他們要對我做違紀處理,並要我配合他們,為了不讓有關領導操心,也為了簡化相關手續,互相面見不爽,我在此聲明:『從今天起我自願退出中國共產黨,聲明發出之日即是我退黨之日!』」

文東海律師因為代理包括法輪功信仰案、709維權律師大抓捕案等的人權案,秉持法律的公平正義,遭到中共當局的迫害,前不久剛被吊銷律師執業證。

黃漢忠:法律人獨立性最重要

中國維權律師黃漢忠接受本報採訪表示,中共幾十年的灌輸、教育都是黨領導一切,但自己經過30多年的從業,覺得作為法律人,獨立性是最重要的。

「如果都是一群聽某一個組織號令的律師,那麼這個組織本身把法律作為一種工具而不是信仰,那麼律師聽從這個組織的指揮的話,也就是一個工具,絕不是一個為法治、公平、正義、理想而工作的法律人。」

《律師法》規定的律師三項任務

北京維權律師程海向本報表示,作為法律人首先依照法律辦事。「《律師法》規定律師有三項任務:第一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第二維護法律的實施;第三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這三個要求都是統一的。」

他進一步表示,「當然有的律師使當事人的利益最大化,這樣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同時我們律師履行職務的時候,也會碰到公檢法公權部門對律師權益的侵犯,包括司法局,那律師就要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自己合法的權益。」

程海律師認為,傅政華的說法首先違法,因為律師首先是忠於《憲法》、法律的,《律師法》規定律師上面三項任務,不管哪個黨領導,首先是對法律負責的。

「中共黨章自己也寫了是在《憲法》、法律的範圍內活動,每個共產黨員要模範遵守憲法。黨的領導是通過立法等各個方面實現的,並沒有一個單獨的黨的領導。他的潛台詞就是『不要聽法律的,聽我的,聽有權人的』。」

「律協內部建立黨組織很荒唐」

程海律師表示,律協是一個社團組織,「在律協內建立黨組織,這是在一個社團組織中建立另一個社團,這是很荒唐可笑的。另外,這些人在律協中有活動,用律師的費用來進行黨建的活動,那就構成職務侵占,嚴重地構成犯罪。黨建活動不能用律師交的會費和資產來搞,應該用自己的黨費來活動。之前講改革要黨政分開,現在又混亂起來了,有文革的味道。」

中國律協這些年備受詬病,甚至被眾律師要求解散。程海律師介紹原因說:「我們律師碰到挨打、辯護權受到侵犯,向律協要求維權,律協不管不問,但是公檢法一投訴律師,律協的頭又伸出來了,開始整治律師。律協本身是律師的娘家,應該保護律師的,但反過來整治律師,從保安變成打手。」

「退黨是個人自由 應得到社會尊重」

黃漢忠律師認為文東海律師發表退黨聲明,跟傅政華要「加強黨對律師的領導」目前看來有關係,但又沒有直接關係。

他分析,「文東海律師目前是中國受迫害的維權律師,之所以退黨他自己也說得很清楚,他最近受到迫害,被吊銷律師執照,正義受到摧殘的時候,律協的黨組織通知他說要黨紀處分。不管怎麼樣,也算雪上加霜。」

他強調,文東海律師聲明退黨是「個人的自由,不違反法律,也應該得到社會的尊重」。「任何一個合法存在的社會團體,都應該允許成員自動加入、自動退出。任何部門如果因此對文東海律師進行迫害打擊,我們認為這是違反法律規定,都是對文東海律師個人權力的侵害。」

程海律師也表示,中共黨章也規定,黨員有退黨的自由,這是很正常的行為。「中共中央前幾年公布過一個材料,全國一年退黨的有三千多人。有的是死亡、有的判刑、有的是主動退黨。這些年下來幾萬甚至十幾萬退黨也是可能的。」

中國律師退黨,文東海並非先例,先前包括北京維權律師高智晟、上海維權律師鄭恩寵、上海钟锦化律師等。

而兩個月前的5月23日,「709案」律師謝燕益發聲明退出中國律師協會,不再承認自己是中共統治的中國的執業律師。但他會做真正意義上的律師,用積累的經驗,維護當事人的權益,堅持他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