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政治

立委帶職參選夯 黃國昌籲先辭再選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右)10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參與年底縣市長選舉的現任立委,應在登記時辭去立委職務,展現對選民負責任的態度,建立新的政治典範。(記者陳柏州/攝影)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右)10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參與年底縣市長選舉的現任立委,應在登記時辭去立委職務,展現對選民負責任的態度,建立新的政治典範。(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立法院每逢選舉會期,「帶職參選」的立委常因要跑拉票行程而表現下滑。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昨(10)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參與年底縣市長選舉的現任立委,應在登記時辭去立委職務,展現對選民負責任的態度,建立新的政治典範,同時能讓立委補選與縣市長合併舉行,讓補選效率更高。

目前已知獲得政黨提名或表態將參選縣市長的現任立委共計12人,包含民進黨立委姚文智、陳其邁、黃偉哲、陳歐珀、劉櫂豪,以及國民黨立委陳學聖、盧秀燕、林為洲、王惠美、張麗善、楊鎮浯、徐榛蔚等人。

黃國昌10日和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桃園議會監督聯盟等公民團體共同舉行記者會。黃國昌表示,政治職位需要積累無可厚非,但這與投入其他公職的選舉期間仍待在原本職位上是兩回事。以他擔任立委的經驗,很難想像如何一邊競選縣市長,一邊恪守立委的職責。

他呼籲,要參選縣市長的立委,應該在2018年的選舉共同立下新典範,在登記參選的同時辭去立委,讓立委補選也能依法同時舉辦,把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擺在優先,把自己的政治利益擺在次位。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說,本屆113席立法委員中,有1/5到1/4的立委參加縣市長初選,數量多到讓人驚訝。而公督盟也觀察發現,每逢「選舉會期」,立委確實有表現下滑趨勢。

他認為,參選縣市長的立委不應拿國家給的錢來進行自己的選舉,有挪用公款的嫌疑,且這對小黨其實更不利,因為黨公職人數和資源皆比大黨缺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