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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美駕照互承認 已擴及美國30州

駐芝加哥辦事處長黃鈞耀(右)與俄亥俄州公共安全廳廳長鮑恩(中)及監理長裴狄特(左)簽署免試相互承認駕照協議後合影。(中央社)
駐芝加哥辦事處長黃鈞耀(右)與俄亥俄州公共安全廳廳長鮑恩(中)及監理長裴狄特(左)簽署免試相互承認駕照協議後合影。(中央社)

【記者張原彰/台北報導】美國俄亥俄州與中華民國簽署免試相互承認駕照協議,美國50個州裡已有30個州與台灣簽署此協議,占比約3/5。根據協議內容,符合條件的中華民國國民可免路考及筆試申換俄州非商用D類普通駕照。

全美50個州當中,俄亥俄州是第30個與中華民國完成簽署該項協議者。該州是今年繼新墨西哥、路易斯安納、羅德島及威斯康辛等4州之後,第5個與我相互承認駕照的州。

根據協議內容,年滿18歲中華民國國民、具美國合法居留身分及俄州居住證明者,可憑有效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B、C、D或E類汽車普通駕照正本,先至駐芝加哥辦事處完成相關文書驗證或申請「駕照英文證明」,再到俄州公共安全廳監理處接受視力檢測,可申換俄州非商用D類普通駕照。

中華民國外交部表示,台美簽署駕照相互承認協議迄今,已嘉惠兩國將近15,000位民眾。

外交部表示,這項措施彰顯台美各層面的合作更上層樓,雙方民間交流互動更加密切頻繁,尤其在雙十國慶前夕完成簽署,讓我國深刻感受到我與美國聯邦及地方政府深厚長遠的友好情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