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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駐中使館密件 曝中共侵人權

丹麥外交部的一份祕密文件近日曝光,披露中共嚴重侵犯人權的劣跡。(Getty Images)
丹麥外交部的一份祕密文件近日曝光,披露中共嚴重侵犯人權的劣跡。(Getty Images)

【記者林傑、李辰/編譯】丹麥外交部的一份祕密文件近日曝光,披露中共嚴重侵犯人權的劣跡。

丹麥廣播電台24/7得到了丹麥駐北京使館的一份長達5頁的祕密文件,該文件描述了中共政權濫用死刑、酷刑,虐待少數民族人士,系統性騷擾人權律師,嚴禁言論自由以及嚴厲懲罰任何試圖取代中共統治的異議人士等多方面的侵權行為。

10月21日,丹麥廣播電台24/7報導說,這份文件在開頭強調了其機密性質,包括「不應通過開放的網路和傳真連結發送此文件」、「不應將其留在酒店房間內」,並稱「在中國,副本應該交給丹麥駐北京大使館。」

丹麥駐北京大使館在文件中寫道: 「當(中共)當局感到事態對它們的統治能力,或對政治、對敏感問題的解釋權構成挑戰時,就會無情地打擊。這樣的例子很多。」

這份文件也描述許多中共針對中國民眾採用的嚴重違法行為:「最令人注目的是:(中共)繼續使用酷刑和死刑,未經審判或定罪,就使用行政拘留和軟禁,限制少數民族和宗教團體,限制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以及政府眼中任何支持中國西部新疆、西藏自治區獨立,或試圖組織替代共產黨政權的人都要受到嚴厲懲罰。」

丹麥廣播電台24/7曝光了一份丹麥駐北京使館的祕密文件,披露中共嚴重侵犯人權的劣跡。(網頁擷圖)丹麥廣播電台24/7曝光了一份丹麥駐北京使館的祕密文件,披露中共嚴重侵犯人權的劣跡。(網頁擷圖)

「維權人士的處境,包括幫助敏感問題請願者的律師,以及反對當前政治觀念的學者的處境近年來都在惡化,在未來,這種發展趨向將會更加尖銳。 在中國社會問題上,民間社會對政治統治者的(對抗)壓力將會越來越大。」

2012年7月7日,這份文件由丹麥駐北京使館發給當時的丹麥首相海勒‧托寧—史密斯。這份密件發送回丹麥一週後,中共領導人胡錦濤對丹麥展開國事訪問。期間,兩國簽署了價值180億丹麥克朗的雙邊貿易協議。

哥本哈根大學北歐亞洲研究所的研究員Andreas Bøje Forsby認為,這份文件的內容並不令人感到意外,因為它與近年來人權組織發布的各種關於中國情況的報告相吻合。

Andreas Bøje Forsby說,這份文件很有意思,因為它顯示了丹麥內閣大臣及政要們在與中共官員見面時想迴避的微妙話題。

Andrea Bøje Forsby說:「整個運作的目的是不要踩痛中國人(中共)的腳趾,因此避免提及微妙話題,如:侵犯新疆或西藏少數民族人士的人權,或對人權活動人士施以酷刑等等。」

丹麥人民黨:丹麥必須暢所欲言

丹麥人民黨司法發言人、議員彼得‧科福德‧波爾森(Peter Kofod Poulsen)表示,丹麥應該更尖銳地批評中國(中共)。

他說:「我認為丹麥(對中共)表達的基調過於溫和。近年來,我們面對中國(中共)所體會到的是:『西藏案』這個事件已經動搖了我們的制度,他們(中共)想要干涉我們所有的方面。 (這樣的情況)不僅僅局限於丹麥,而是涉及全球,丹麥必須是一個敢於自由公開地說出這些事的國家。」

彼得‧科福德‧波爾森議員表示,他不認為批評中共的人權現狀會以貿易作為代價。

「人們必須說出他們要說的話,而不是在用外交辭令。」 他說,「讓我提醒您,丹麥與中國的貿易規模,和我們與荷蘭的貿易規模相當。而我的印象是,如果我們停止了與荷蘭的貿易往來,並非就會產生致命的後果,我不那麼認為。這是一個可怕的想法,認為在冒著中斷貿易往來的風險,或者中國人對我們所說的話感到不滿,因此我們只能停止辯論。」

中國的發展走錯了路

報導說,自從2012年中國(中共代表團)對丹麥進行國事訪問以來,雙方簽署了多項貿易協定,但是,丹麥只跟中共做生意,不問人權。

據丹麥《貝林報》(Berlingske)披露,自從2012年以來,丹麥對中國的出口增加了一倍,但是研究人員普遍認為中國的發展走勢不對,近年來人權狀況日益惡化。「因此,丹麥政府必須捫心自問,(在對中國問題上)是否選擇了正確的策略。」北歐亞洲研究所研究員Andreas Bøje Forsby說。

他提到2013年,丹麥議會通過的一項決議,呼籲政府為改善中國的人權狀況做出努力。

「我們的政府成員已經意識到了,這是一條錯誤的路,與此同時,努力做出改善勢在必行。政府的說法是,丹麥必須與中國接觸,高音喇叭和大聲呼喊無濟於事,但我們必須進行開放性的對話。」

Andrea Bøje Forsby還說:「但如果我們在大使館,有來自我們自己的情報來表明這是一種錯誤的方式,那麼你必須問問自己,你是否做了正確的事情,並且是否用正確的策略來履行議會的2013年的決議。」

(編註:何謂「西藏案」? 2012年,中共前國家主席胡錦濤到訪丹麥時,丹麥警方開出四輛警車遮擋抗議民眾;2013年中共政協主席俞正聲到訪時,2名法輪功學員前來表達「制止中共迫害法輪功」的訴求,因身著黃色T恤衫而被丹麥警車帶離現場。2012年和2013年這兩起事件發生後,2名法輪功學員和6名西藏支持者將警方的違憲行為告上法庭。

此案被稱為「西藏案」,又稱「警察違憲案」。針對此案,丹麥司法部特別調查委員會於2017年12月做出決定,判決哥本哈根警方違反《憲法》。丹麥警方之後發布新聞公告,正式承認他們在對待抗議民眾的處理過程中,犯下了嚴重錯誤,並對包括法輪功學員在內的當事人予以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