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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柯林頓基金會或逃稅上百億

美國前總統柯林頓夫婦2017年前往美國第45任總統川普的就職典禮。攝於2017年1月20日。(Win McNamee/Getty Images)
美國前總統柯林頓夫婦2017年前往美國第45任總統川普的就職典禮。攝於2017年1月20日。(Win McNamee/Getty Images)

文/記者林燕
兩名金融調查人員告訴國會,他們向美國國稅局提交的數千份文件顯示,柯林頓基金會(Clinton Foundation)可能逃稅數億美元,同時作為外國政府代理人行事,卻沒有依法登記。

柯林頓基金會是前總統柯林頓以及前第一夫人、歐巴馬政府時代的國務卿希拉蕊共同創辦,設立於1997年,是一個國際慈善組織,最初設立的目的是為了建立柯林頓總統圖書館。但長期以來,媒體對希拉蕊當時用國務卿身分為基金會謀取好處的報導不斷。

美國國會眾議院監督和政府改革委員會在12月13日舉辦的聽證會上,邀請多位調查柯林頓基金會的專業人士出席。其中,投資顧問公司DM Income Advisors的創辦人多伊爾(Lawrence Doyle)和莫伊尼漢(John Moynihan)表示,調查很清楚地顯示,與其說柯林頓基金會是慈善組織,不如說它是「法人型合夥」基金會。

多伊爾和莫伊尼漢是資深的法務調查員,既通曉法律,亦精通金融。多伊爾曾在華爾街工作,他從事金融調查工作有10年之久。

多伊爾和莫伊尼漢對柯林頓基金會進行了兩年的調查,查看基金會的納稅申報表及其他公開數據,並採訪基金會員工。他們將基金會所獲得的慈善捐贈跟旅行、工資和行政支出費用比對之後,發現了一些不對勁的地方。他們在2017年8月首次向猶他州奧格登的國稅局辦公室提交對柯林頓基金會的投訴。

據悉,他們以多伊爾和莫伊尼漢的私人公司MDA Analytics LLC的名義向國稅局提交了收集到的6千份文件。這些資料是依據《資訊自由請求法案》向國稅局以及其他機構申請而取得的。除了多伊爾和莫伊尼漢兩人,還有另外3位稅法以及金融法務調查專家提供協助。

而在今年12月的聽證會上,多伊爾說:「很大程度上,柯林頓基金會是以自己的原則管理個人利益,具體詳見我們提交的財務分析、支持文件和證據部分。」。

莫伊尼漢則說,他們將柯林頓基金會的捐款與費用進行配對分析後發現,柯林頓基金會有六成左右的收入被用在發放員工薪水、旅行和補助上,但是一般慈善機構同樣項目的費用只占收入的15%左右。

柯林頓基金會涉逃稅

據多伊爾和莫伊尼漢的調查,柯林頓基金會按照外國代理人行事,這不符合國稅局對非營利機構的界定。

他們告訴國會,柯林頓基金會的運作沒有按照法律規定的慈善基金會要求,所以它不應當享有非營利組織的免稅資格。

「連基金會和它自己的審計師在正式提交的文件中都承認,它確實作為(外國)代理人運作,所以該基金會無權獲得免稅特權。」莫伊尼漢說:「也因為如此,該基金會應該根據《外國代理註冊法》(FARA)登記。」

他們表示,柯林頓基金會借用非營利機構名義獲得免稅、涉嫌逃稅的預估金額在4億美元到25億美元(約新台幣124億~777億元)之間;此外,若美國國稅局發現柯林頓基金會不是慈善機構,那麼捐款者也可能要對捐款所欠稅款負責。

他們還指出,雖然沒有專門去調查,但他們也確實發現了捐款者、基金會和希拉蕊在任職國務卿(2009~2013年)存在「付費遊戲」的行為。

一名前柯林頓基金會財務長科捨爾(Andrew Kessel)也曾告訴調查人員,柯林頓經常「將他的業務與基金會的業務混為一談」。

伊爾和莫伊尼漢還審查了與柯林頓基金會相關的電子郵件,有電郵顯示柯林頓夫婦同意接受柯林頓總統圖書館的資金,但他們卻與潛在捐款者談論健康計畫。他們質疑,哪怕按照柯林頓基金會自己的章程,健康計畫也不屬於修建圖書館的範疇。

莫伊尼漢說:「我們得出的一種解釋是,該基金會亦在美國國稅局批准的範圍之外運作。」

因為對柯林頓基金會的調查一直受到政治的困擾,莫伊尼漢在開場陳述中就明確表示,他們無黨派、同時調查也是他們的非營利行為,不涉及任何政治。他強調:「這不是我們的意見……而是柯林頓基金會的事實。」

FBI調查柯林頓基金會

美國猶他州檢察官胡貝爾(John Huber)沒有出席當天的聽證會,他是由前司法部長塞申斯(Jeff Sessions)指派的、調查柯林頓基金會潛在不法行為,以及圍繞希拉蕊任國務卿期間美國出售20%的鈾給俄羅斯案件的負責人。

多伊爾和莫伊尼漢告訴小組委員會,除了美國國稅局之外,他們也將6千多份文件交給了聯邦調查局(FBI)和猶他州的檢察官辦公室,他們相信FBI現在對柯林頓基金會進行公開的刑事調查。

保守派眾議員、小組委員會主席梅多斯(Mark Meadows)表示,雖然胡貝爾不出席會讓國會無法知道案件進展,但通常FBI不能就正在進行的調查發表評論,也許這可以解釋胡貝爾為何選擇不出席聽證。◇

關於柯林頓基金會的調查

2018/12/14

眾議院監督和政府改革委員會小組聽證

主要證詞:

●柯林頓基金會有60%的錢用在非慈善工作上,而一般的基金會只有15%。

●基金會一直扮演外國代理人的角色,但未按照《外國代理註冊法》登記。

●基金會可能欠稅4億至25億美元。

2018/12/06

監督組織「司法觀察」

在司法觀察(Judiciary Watch)提起的訴訟中,法官裁定國務院、司法部及聯邦法官要和司法觀察機構一起調查希拉蕊.柯林頓使用私人郵件伺服器是否為了規避法律。外界質疑,這是否是為了不讓外界知道美國班加西使館遭受恐襲的內幕。

2018/11/19

關鍵線人住處被搜查

凱恩(Dennis Nathan Cain)之前向美國司法部及聯邦調查局提交了柯林頓基金、鈾壹公司(Uranium One)的文件,是本案的關鍵線人(告密者,whistleblower),這些文件也分別提交給參、眾院的司法委員會。

2017(具體日期不詳)

猶他州檢察官胡貝爾

前司法部長塞申斯2017年任命胡貝爾(John Huber)調查柯林頓基金以及聯邦調查局在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但這項調查直到保守派眾議員梅多斯(Mark Meadows)在一次聽證會上提及才曝光。

資料來源:綜合媒體報導 記者林燕/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