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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航罷工爭議 工會堅持要納值勤時間

機師工會理事長李信燕(前左3)表示雙方癥結點在於「飛航時間」與「飛航值勤時間」的差異。(中央社)
機師工會理事長李信燕(前左3)表示雙方癥結點在於「飛航時間」與「飛航值勤時間」的差異。(中央社)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華航機師罷工邁入第三天,勞資雙方持續在「改善疲勞航班」僵持不下,經過昨天6小時協商,勞方要求飛行時間「7小時以上派3人」,資方則堅持「8小時以上3人」,雙方仍沒有共識。

機師工會理事長李信燕表示,經過9日晚間6小時的討論,雙方癥結點在於「飛航時間」與「飛航值勤時間」的差異,例如台北到香港來回航班,機師值勤前必須有1.5小時準備時間,例如8點半報到準備、10點起飛,抵達香港地停1小時,來回總計飛航約4小時,但加上值勤達6.5小時。計算工時必須包含準備時間,甚至包含落地報離時間,是機師工作特性。

李信燕說,飛航值勤時間8小時是一開始的訴求,同樣工作由2個人、3個人或4個人做,越多人工作負荷當然越輕鬆。工會主張8小時航班改3人、12小時改4人派遣,由於華航堅持用飛航時間計算,因許多航班地停時間更長,等於延長值勤時間但飛航時間沒有增加。

李信燕說,工會已退讓,配套修改成飛航時間7小時對案,但公司堅持8小時以上,當時公司回覆增加人力,無法負荷,但日前華航幹部協商明確提到,人力仍有餘裕,當時工會便質疑,為什麼不能調整人力派遣,經了解發現部分機隊人力寬鬆、部分機隊緊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