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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殺人論罪修法 關鍵酒測值研議中

法務部檢察司司長王俊力(圖)12日受訪表示,對於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案件,部長蔡清祥指示,修法方向朝不確定故意殺人罪研議。(中央社)
法務部檢察司司長王俊力(圖)12日受訪表示,對於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案件,部長蔡清祥指示,修法方向朝不確定故意殺人罪研議。(中央社)

【記者徐翠玲/綜合報導】對於媒體報導法務部擬以酒測值每公升0.75mg作為酒駕殺人罪與一般公共危險罪的門檻,法務部檢察司12日表示,目前尚未決定門檻,還在研議中。不過,現行酒測值每公升0.25mg已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酒駕殺人論罪的關鍵酒測值,肯定是高過0.25mg。另,將邀交通主管機關研議車輛加裝酒精鎖遏阻酒駕,希望能在這次立法院開議期間審議通過。

檢察司指出,酒駕加重刑責研議朝不確定故意殺人罪方向修法。根據警察大學教授蔡中志研究顯示,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mg,肇事率是一般人2倍,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5mg,肇事率是7倍,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75mg,會產生明顯酒醉狀態、步履蹣跚,肇事率高達25倍。

檢察司表示,依照學者的科學實證,究竟酒測值多少駕車會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酒測值0.85mg、0.75mg或是其他更低數值就會有?法務部決定從嚴修法之餘,就法條文字與文意還要進行細部討論。此外,修法也要考慮比例原則,法條應訂定在《刑法》殺人罪章內或是公共危險罪章,目前還沒定案,還在研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