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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審外商投資法 分析:草案有四漏洞

3月的中共兩會將審議「外商投資法」,該法案要求中共不得向外國公司施壓、強制他們轉讓技術,不過專家們認為草案有四大漏洞。圖為示意圖。(GREG BAKER / AFP)
3月的中共兩會將審議「外商投資法」,該法案要求中共不得向外國公司施壓、強制他們轉讓技術,不過專家們認為草案有四大漏洞。圖為示意圖。(GREG BAKER / AFP)

【記者林燕/綜合報導】中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週二(3月5日)開幕,本週五(8日)將審議「外商投資法」,預計下週會議結束前表決,試圖緩解美國對中共強制技術轉讓做法的嚴重關切。但專家不僅認為草案有四大漏洞,還指出中共當局遠未走到真正給外國公司機會、允許其在中共法庭上起訴中共政府的地步。

「外商投資法」要求中共不得向外國公司施壓、強制他們轉讓技術。草案於去年12月底發布,但沒有提及要如何預防中共政府監管機構要求外商進行技術轉讓。

儘管中共媒體大肆宣傳「外國投資法」取得的重大進展,但外國專家們認為草案有四大漏洞:第一、法律草案缺乏執行細節;第二、法案仍保留了針對外資的單獨規定;第三、對防止中共政府侵犯外國企業的利益,沒有明確的法律界定;第四、要外國企業在中共法庭、對中共政府提告,不具現實可行性。

中國歐盟商會上週發出的一份聲明中說,這部法律使用的語言過於寬泛,並缺乏具體細節。歐盟商會上海分會主席代開樂(Carlo Diego D'Andrea)總結說,「這很好,但這還不夠。」歐盟商會還批評,中共為外國投資者設立和保留了單獨的規則。

上海美國商會董事會主席季愷文(Ker Gibbs)也說,「外國企業應該得到平等待遇。」他表示,按理說,各國只能限制真正影響國家安全的投資。

此外,外國商業團體希望中共的法律能禁止其他有損外商利益的做法,例如跟中國競爭對手分享上報給中共政府的訊息,但最近發布的法律草案不包括這樣的條款。

投訴由中共法院審理 外商有疑慮

中共的「外商投資法」提到,將為外國公司制定投訴程序;但同時也說,這些案件可能在中共法院進行審理。

《紐約時報》報導,中共的許多法官接受的法律培訓有限,他們被選中是因為政治忠誠;而這些法院受到中共的嚴密控制。

博欽律師事務所北京辦事處的合夥人齊默爾曼(James Zimmerman)表示,如果下週通過的法案最終版本是要求在中共法院審理這類案件,那幾乎沒有一家西方企業會想要走這一程序。

他表示,西方公司一直害怕與中共監管機構對抗,因為中共當局會進行更大範圍的報復;甚至西方公司因害怕被報復,都不願意將中共違反其對世界貿易組織承諾的案例,匯報給本國的國際貿易辦公室。

紐約時事評論員朱明表示,「讓外國公司在中共法庭起訴中共政府自己,中共還遠遠沒有走到那一步。」他解釋說,要看對外國公司如何,最好的參照就是看中共是如何對待中國國內的公司。

他說,「中共法庭沒有一例公開審理中國公司起訴中共政府的案子,為什麼?起訴跟不起訴結果一樣,甚至更糟。因為沒有獨立的司法,中共有法不依、濫用法律的案例比比皆是。」

中共報復性執法  川普政府能應對

中國歐盟商會表示,「外商投資法」語言含糊,會給中共監管機構太多的裁量權;草案中強調「行政手段」或可讓中共官員自由地使用其他施壓策略。

對此,美國川普政府已在美中貿易談判協定中,充分考慮如何破解中共的報復性執法環境,並強調可執行的單方懲罰機制,允許對違反貿易承諾的另一方進行單方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