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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告美政府違憲 專家:勝算不大

華為週四(3月7日)證實,已正式在美國法院對美國政府提告,指美國國會2018年通過的法案條款違憲。(AFP)
華為週四(3月7日)證實,已正式在美國法院對美國政府提告,指美國國會2018年通過的法案條款違憲。(AFP)

【記者林燕/綜合報導】華為公司週四(3月7日)證實,已正式在美國法院對美國政府提告,指美國國會2018年通過的《國防授權法案》(NDAA)條款違憲。專家分析,華為勝訴的機率不大。

華為表示,其美國公司已向德州聯邦法院提起訴訟,質疑NDAA第889條是否符合《憲法》。NDAA於2018年8月由美國總統川普簽署,其中包括禁止聯邦機構及其承包商採購華為的設備和服務。

華為輪值主席郭平在一份聲明中說,美國對華為的禁令不僅違法,而且還限制華為參與公平競爭,最終傷害美國消費者。

路透社報導,華為把NDAA的第889條視為解決「更廣泛問題的絆腳石」,稱該規定阻擋了未來華為與美國政府和解的可能性。

華為於北京時間週四指控美國政府,這正好是華為財務長孟晚舟週三(6日)在加拿大溫哥華出庭之後。加國法庭確定,5月8日就引渡案再次開庭。

前車之鑑 俄卡巴斯基敗訴

《紐約時報》之前引述一名知情人士的消息說,華為可能會用《剝奪公權法案》來提告。《剝奪公權法案》是指,未經審判就將單個個體挑出來、進行懲罰的立法行為,美國《憲法》禁止國會通過這種法案。

法律界人士認為,從案子本身來說,華為用《剝奪公權法案》敗訴的可能性較大。因為俄羅斯防毒軟體公司卡巴斯基實驗室就是一個先例,美國政府懷疑它被俄羅斯政府用來蒐集情報。

2017年,美國國土安全部下令政府系統應刪除、禁止使用卡巴斯基的產品。卡巴斯基於2018年用《剝奪公權法案》對美國政府提告,在聯邦法院以及上訴法院的兩場官司都敗訴。

哥倫比亞特區的聯邦法官駁回這些訴訟,裁定國會的做法,是出於保護政府電腦網路不受俄羅斯入侵的合法願望。上訴法院的法官塔特爾(David S. Tatel)給出的裁決也相同,美國政府禁止使用卡巴斯基產品是一項「預防性而非懲罰性」措施。

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教授杜利(Jonathan Turley)曾成功贏得《剝奪公權法案》訴訟。他在接受BBC採訪時表示,作為剝奪公權辯論最關鍵的一點,就是法庭是否認為(NDAA中對華為的禁令)符合「懲罰性」的傳統認知。

他認為,法庭更可能傾向認為,這是美國行政機構的採購選擇,而華為起訴美國政府的舉動,則可能會讓美國公眾更加關注華為產品存在的安全隱患。

「華為越用力去抗爭,這些問題就越引發關注,」杜利說,「這對一家公司來說可能是致命的。」若華為起訴美國政府,也很可能以敗訴收場。

勝算小仍要告 專家:因中共不願示弱

那麼華為為何明知勝算小,還要硬打這場官司呢?中國問題專家橫河表示,如果是一家私人企業,這種做法無疑是自殺行為,哪有用訴訟來強迫顧客買產品的。

但如果看成是中共的行為就可以解釋了。「(華為進入美國)是中共全球戰略的一部分,是不能退讓的,就和在南海、一帶一路等一樣。」橫河說,「中共想通過訴訟反擊美國政府,至少也要拖住,即使不能在美國獲勝,也要爭取穩住全球。中共怕的是一旦示弱,就會步步失守以致全線崩潰。」

橫河還表示,贏官司和贏公關,在這個案子上多半是對立的,起訴本身就加強了美國政府和國會對華為的合理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