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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參議院後 美眾議員提台灣保證法

繼美國參議院之後,美國聯邦眾議院跨黨派議員1日提出眾院版「台灣保證法」草案。圖為聯邦眾議員恩格爾(Eliot Engel)。(ZACH GIBSON / AFP)
繼美國參議院之後,美國聯邦眾議院跨黨派議員1日提出眾院版「台灣保證法」草案。圖為聯邦眾議員恩格爾(Eliot Engel)。(ZACH GIBSON / AFP)

【記者吳旻洲/綜合報導】繼美國參議院之後,美國聯邦眾議院跨黨派議員1日提出眾院版「台灣保證法」草案,並提出「重新確認美國對台及執行《台灣關係法》承諾」決議案,要求對台軍售常態化並支持台灣參與聯合國等國際組織。

美國跨黨派眾議員恩格爾(Eliot Engel)、首席議員麥考爾(Michael McCaul)、亞太小組主席薛曼(Brad Sherman)及共和黨首席議員約霍(Ted Yoho)等人,1日連袂提出「重新確認美國對台灣及對執行《台灣關係法》承諾」決議案,以及眾院版2019年「台灣保證法」(Taiwan Assurance Act of 2019)。

「重新確認美國對台灣及對執行《台灣關係法》承諾」決議案草案提到,《台灣關係法》及「六項保證」為美台關係基石;以去年生效的《台灣旅行法》為依據,鼓勵美台所有層級官員互訪並與其對口會晤;重申美國總統應依據包括《亞洲再保證倡議法》在內的各項立法,根據台灣的國家安全所需,常態性移轉國防裝備給台灣。

決議案也呼籲,美國國務卿應積極在國際上,支持台灣有意義參與因應公衛、飛航安全、犯罪及恐怖主義等跨國威脅與挑戰的國際組織;並承認台灣為全球反恐及對抗全球挑戰夥伴;籲請美國總統探索與台灣擴展及深化雙邊經貿關係的機會;強調美台緊密民間關係的重要性。

此外,繼上週聯邦參議員提出「台灣保證法」後,跨派眾院議員也提出眾院版「台灣保證法」草案。草案提到,台灣是美國自由開放印太戰略的重要部分;對台軍售應常態化,尤其應協助台灣發展及整合不對稱戰力,其中包括水面下作戰及防空戰力;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應於2019年重啟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會談,並以簽訂自由貿易協定(FTA)為目標。

眾議院還提到,美國政策應支持台灣有意義參與聯合國、世界衛生大會(WHA)、國際民航組織(ICAO)、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及其他適當的國際組織,並支持台灣以會員身分參與「聯合國糧農組織」(FAO)、「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及其他非以國家為必要參與條件的國際組織。

草案也要求在法案生效後180天內,美國務卿應針對國務院指導對台關係包括「對台交往準則」等文件進行檢視,並應重新頒發供行政部門遵行的準則。

對此,中華民國駐美代表處表示,今年是《台灣關係法》立法40周年,中共意圖以「一國兩制」強加於台灣、公然破壞兩岸現狀,並派遣戰機跨越台海中線進行挑釁,此時美聯邦眾院聯袂提出友台議案及決議案,意義非凡。對美國國會長久以來支持深化台美關係,力挺台灣捍衛主權、民主自由制度及台海安全的具體行動,誠摯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