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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中案遭判刑 陸委會:一國兩制自曝其短

數百名香港民主派政黨人士及市民到法院外聲援占中案9人。(中央社)
數百名香港民主派政黨人士及市民到法院外聲援占中案9人。(中央社)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香港2014年雨傘運動涉及「占領中環」行動的發起者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9人,24日遭香港法院判緩刑至入獄16個月不等。對此,陸委會發布聲明表示,「占中」是香港民眾爭取民主普選的和平抗議行動,對於參與者遭控罪名成立及遭判刑深表遺憾,也印證「一國兩制」未能保障民眾政治權利。

香港法院宣判,「占中三子」中的戴耀廷和陳健民同被判即時入獄16個月;朱耀明也入獄16個月,但緩刑2年;其餘5名被告的刑期是:邵家臻和黃浩銘即時入獄8個月;張秀賢接受200個小時社會服務令;鍾耀華和李永達同被判囚8個月,緩刑2年;至於陳淑莊,因為要到醫院接受手術,法官延至6月10日判刑。

對此,陸委會表示,香港人民追求民主、法治、人權的公民運動,是香港珍貴的民主資產,更是社會前進的動能,執政者應正面看待其時代意義,尊重並保障人民政治權利。若一味擔憂畏懼、甚至以刑罰嚇阻,片面否定「公民不服從」權利,不但無法彌補政治體制的缺陷,更將錯失改善國家病態體質的良機。

陸委會說,中共一方面強調講好「一國兩制」故事,一方面卻壓縮香港民主自治與自由人權空間,自曝其短;全世界都密切關注香港實施「一國兩制」情形,台灣人也不會遭欺瞞誆騙。

陸委會呼籲相關方面信守《基本法》對香港「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承諾,才是真正符合法治原則,及維繫香港繁榮發展的根本之道。

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教授協會、經濟民主連合、華人民主書院等25個單位,24日也聯名聲援被判刑者。

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邱伊翎表示,港府已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納入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香港《基本法》第27條也明定人民有言論集會遊行權利,香港法院將和平集會判刑入罪,已違反《基本法》與《國際公約》的保障,判決更突顯香港的司法獨立已蕩然無存。

學者:親中共法官易升官

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江旻諺則說,從近來的香港法院人事案可以看出,做出偏向中共政府判決的法官容易升職。例如處理議員資格取消案和人大831決定的法官區慶祥,得以升任高等法院上訴庭法官;處理雙學三子刑期覆核案的法官楊振權與潘兆初,前後分別被委任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他認為,香港司法界已經向中共政權屈服,毫無法治精神可言。台灣藉著香港的經驗,也見證「一國兩制」方案為何不可以信任。

時代力量台北市議員林亮君表示,判決結果不會打擊香港人追求民主的決心,只會讓香港人在面對中共的打壓時更加團結、更加堅定。她除了呼籲台灣社會一同聲援香港民主運動,也提醒中共對民主的迫害,不僅是香港的事,更是台灣人必須切身面對的壓迫,請所有珍視民主的朋友站出來,向中共極權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