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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照護需求增 民團連署推長照假入法

多個民間團體16日舉行記者會,要求政府將「30天有薪假及150天無薪彈性請假」的長期照顧安排假立法。(記者陳柏州/攝影)
多個民間團體16日舉行記者會,要求政府將「30天有薪假及150天無薪彈性請假」的長期照顧安排假立法。(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賴玟茹/台北報導】台灣步入高齡化社會,也讓年長者的長照顧需求成為重要議題。民間團體16日發起「長期照顧安排假」入法記者會,訴求「30天有薪假及150天無薪彈性請假」長照假。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陳景寧表示,在職照顧者有七成三是勞動力壯年人口,有37%年資超過十年以上,是相當重要的勞動力族群。

陳景寧補充,但是他們平均每個禮拜照護時間20小時,白天需要工作、晚上還需照顧家人,是非常辛苦的,也因為這樣許多人辭去工作,這對雇主相對來說影響很大,因此長照假讓這些族群有時間穩定家裡的狀況,勞工不用離職、公司能夠彈性安排工作,讓公司業務不受到影響。

照顧雙親長達13年的蔡先生表示,原先從事電子業,父母洗腎需要請假陪診,但隨著父母病情加重,不得已選擇下只好離職,若當初知道有長照資源和長照安排假可以運用,他會選擇努力照護不離職。

假使有民眾需要長期照顧,陳景寧分享,許多民眾都不知道,其實從107年起政府就有提供四項服務,包括照顧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喘息服務等項目,也可撥打長照專線1966,將有專人提供相關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