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焦點

【中共經濟滲透專題】案例篇-欣存茹

中共對台經濟滲透手法,有專家將其形容為「拉進來、打出去」策略,此一說法最早出自《毛語錄》。(記者王嘉益/攝影)
中共對台經濟滲透手法,有專家將其形容為「拉進來、打出去」策略,此一說法最早出自《毛語錄》。(記者王嘉益/攝影)

【記者李怡欣/台北加報導】中共經濟滲透,掏空經濟、挖人、吸產業,各種現象光怪陸離,幕後分析中共以經控政,以中國市場為誘餌或威脅,掐住台商經濟命脈,或利用第三地中資假港外資轉入台灣,投資重要或機敏事業,造成台灣政治與國安的漏洞,引起台灣政府重視,並在今(2019年)加速推動各項國家安全修法。

對於中共對台經濟滲透手法,有專家將其形容為「拉進來、打出去」策略,此一說法最早出自《毛語錄》,前中共領導人毛澤東1963年對《浙江省七個關於幹部參加勞動的好材料》批語提到,「地富反壞右、毛牛鬼蛇神一齊跑了出來,而我們的幹部不聞不問,有許多人甚至敵我不分,互相勾結,被敵人腐蝕侵襲,分化瓦解,『拉出去,打進來』,許多工人、農民和知識份子也被敵人軟硬兼施…十幾年後,不可避免出現全國性反革命復辟」。簡單說,就是分化敵營的策略。

正巧,代表國民黨角逐2020總統寶座的高雄市長韓國瑜,在今年6月22日台中造勢大會中,脫口而出「拉進來、打出去」口號;韓解釋,那是自己想的,並非抄襲毛語錄,他指的「拉進來」是把世界財政專家拉進台灣,幫台企尋找外銷訂單,「打出去」則是把我外交結合外貿,在海外建據點,做「經貿外交」助台企走出去。

「拉出去、打進來」形容中共對台經濟滲透策略十分傳神

打進來案例

手法

雙子星開發案


台北市雙子星開發案,去年由馬來西亞商馬頓公司與南海控股公司組成的團隊得標,然而,南海控股卻遭疑有陸資背景,經濟部投審會2019年6月26日召開會議做出決議,因中資影響疑慮,駁回雙子星案。

高達新台幣600億元的雙子星開發案,歷經六次招標,去年底確定由香港南海控股主席于品海以647億元取得台北雙子星開發案最優申請人,外界臆測南海控股可能有中資背景,于品海與中國官方關係密切,律師賴中強質疑若他拿下台北雙子星大樓,將成為中國的殖民地。


投審會雖未認定南海發展為中資,卻以其母公司南海控股經營者為陸籍、業務及員工位於中國、以及南海發展股票質押給中資控制公司等理由,認定中國對雙子星營運有控制力,援引《外國人投資條例》中影響國安條款、駁回投資申請。

大同弊案


上海龍峰國際董事長任國龍買進大同股權一度高達18%,撼動大同經營權。

金管會接獲情資,涉嫌護航中資吃大同的竟是永豐金證總經理葉黃杞,甚至查出他搭上炒股順風車,砸上億元跟著買大同股票,企圖謀利,永豐金證總經理葉黃杞為此遭停職一個月。

2017年5月5月,金管會與香港證監單位合作,首度逮到中國上海龍峰集團,當時查出中國籍商人、上海龍峰企業集團主席任國龍透過子公司龍峰香港,化身港資規避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投審會的審查,肆無忌憚地透過外國機構投資人(FINI)狂買大同股票,光是從2016年10月到2017年3月就敲進九萬五千張股票,持股超過四%。


同年12月5日,金管會逮到龍峰悄悄將資金換手到其他外資帳戶,這次任國龍改用女兒任梓菱當人頭,搭港資順風車,繼續入手大同。而這次任國龍更大手筆,光是從2017年1月到1月,兩個月內就在市場上搜括超過二十萬張的股票,持股一舉接近八.八%。

輝山乳業股票融資


誤採輝山乳業地雷案、永豐金香港子公司─「永豐金證券(亞洲)」違法替中資客戶下單買台股

香港上市公司輝山乳業爆發掏空案,自 2017年3 月 24 日,輝山乳業臨近午盤結束時突然暴跌,跌幅最高擴大至超過 90%,終跌 85% 報每股港幣 0.42 元,並在當天下午停牌迄今。永豐金證券 (亞洲) 持有客戶以輝山乳業股票辦理融資,金額約港幣 3.42 億元,最大的損失就這麼多,目前已於 3 月底認列港幣 8900 萬元損失(約3.56億元台幣)。

金管會2017年6月19日針對永豐金證券旗下永豐金證券(亞洲)因違法讓中資買台股,以及永豐金證券(亞洲)對輝山乳業單一股票曝險過高一案,證期局以督導不周為由,處永豐金證券總經理葉黃杞停職1個月、永豐金證券處警告,以及處永豐金證券(亞洲)罰鍰新台幣60萬元。


 

西進台商成為中共統戰棋子?

當中國經濟與世界連結後,中共開始遂行政治目地,「很充分利用在陸經商管道」,以台商在中國利益為威脅,或給予台商好處,掐住台商命脈,當成「既有通路」,利用、擺佈其回台從事影響台灣政治與選舉的活動。

一名從事兩岸經貿的台灣傳產幹部小陳,向《大紀元》透露,去年1124地方選舉前的七、八月份,與他有生意往來的「中介人A」提到:有一批廣東、東莞台商要透過A把資金帶回台灣,用於支持特定候選人(他們沒說要支持誰、也非來自官方指示),據了解,這批台商多來自台灣中南部。

A向小陳說,他必須設法透過香港管道,幫台商資金調度,「因為他們有一些特定要支持的候選人,要錢去做這個事情」。

據小陳了解,A的工作是負責從大陸把錢弄進台灣,再由他名下轉匯(付款)給其他公司,如:錢進入公關公司、旅行業等,讓公關公司去打選舉空戰,或旅遊業招待里長、青年低價遊大陸,從事影響台灣選舉的工作。

小陳說,A只是「處理其中一小部分」的中介人,上次選舉大概經手上千萬台幣而已,不過自從「洗錢防制法」加嚴,A被盯上,帳戶遭凍結,現在人不知去向。

小陳提到,中國現在外匯管制嚴格,背後中國資金,如沒有中共同意默許,「你怎麼可能這麼容易,把錢說回來就回來?」不過他強調,這僅是民間觀察,並無法律權限取得證據,必須仰賴台灣司法機關偵辦。

中共如何利用台商「拉進來、打出去」?手法大解析

一、策動台商「返鄉投票」,估計約有十萬~20萬台商回台投票。

二、台商「政治獻金」,合法政治獻金都有登記,這種「掏自己口袋的錢」難證明背後有中共利益交換,但台灣人在大陸人治社會下,各種關說後門、政商利益輸送時有所聞。例如:給企業「開綠燈」或多做點帳,給願意配合的台商,使其在台捐款給特定候選人,便是一種「默契」。

三、利用三角貿易、作帳洗錢,多給台灣端行號幾百萬利潤,然後台灣這邊再出錢買公關公司(口碑行銷)服務,對台灣人民正面宣傳中國或支持特定候選人、打擊台灣執政當局。(去年洗錢條例加嚴徹查,這樣的方式也少了)。

四、特定台商組織,如:光彩事業促進會、明格致公黨等系統,組織中的台幹、會長擔任政協委員,與中共統戰部有千絲萬縷關聯,對台發動以經促統工作,這類台商知道這樣做有好處,甚至主動「做促統業績」來邀功。

五、至於在陸外商必須設立「黨支部」,主要是貫徹中共指令、監視、強化外企效忠,達到宣傳意識形態效果。

六、利用第三方支付,虛擬交易,比特幣等洗錢,進來台灣,如利用直播平台洗錢,斗內(捐款)小額,讓網紅配合做特定政治宣傳,用合法掩飾非法。

七、透過旅型社、團康組織「揪團」低價旅遊,過程洗腦改變認知, 中間有無「這一頭收台幣,另一頭人民幣買單?」然後入袋的錢去從事線上活動?值得存疑。

八、漁船幫忙偷渡現金回台(現在比較少了)。

看到這裡,台灣人一定感到驚悚萬分,這些對台工作行之已久,「該滲透都滲透完了」,目前台灣政府也積極修法補漏洞,民進黨團擬修「兩岸條例」,規範台灣人不得幫中共黨政軍廣告,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遊說;部分民進黨立委與基進黨合推「境外勢力代理人登記法」,代理人不配合調查得處罰;此外,時代力量黨團推出「反境外敵對勢力併吞滲透法」草案,要求替中共的在地協力者必須揭露資金與身份,並禁止從事特定政治活動,賦予主管機關調查權限。

具有十多年觀察中共對台因素的網路評論家王立指出,雖然代理人草案法條出來太慢,且總統府話又過早出口,導致台商恐慌嚴重誤解,「台灣當局必須趕緊向台商實際接觸、說明清楚法案,消除台商疑慮」;此外,面對2020年總統大選,中共介入選舉肯定增加,「先求有、再求好」,希望政府不要因受到壓力而延緩修法工作,起碼「揭露」資訊的部分先有。

但是台灣人也別悲觀,至從去年「洗錢法」管制發威,還有「非洲豬瘟」爆發,意外促進我邊境查察,抓到很多大量偷渡洗錢、境外洗錢事件,導致「今年錢變少了」,因此,要策動對特定候選人,進行線上、線下政治活動空間也變小,加上美國關注,中共對台資訊戰,因此,假訊息也沒去年嚴重。

中共各省齊發「拉出去」掏空台灣競爭力 

上面談完中共對台經濟滲透的「打進來」案例,接下來,要舉例說明,另一種「拉出去」手法,這裏指的是,中共利用各種優惠、招待等名目,將台灣青年、企業磁吸到中國大陸,近期主要有「對台政策(陸方稱:惠台政策)。

大陸國台辦於2018年2月28日宣布31項惠台措施,其中有12項涉及加快給予台資企業與大陸企業同等待遇、19項關於逐漸對台灣民眾提供與大陸人民同等待遇條例,也成為全中共國人大、政協兩會開幕前,針對台灣滲透進行統戰的策略之一。 

中共制定《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內容談到,惠台31項措施主要是針對能夠促進兩岸經濟、文化進行交流合作,中國政府給予台商與大陸企業同等待遇,明定台商參與在「中國製造二○二五」行動計畫時,能夠得到相同稅收優惠、擁有高新技術台商還能減少15%企業所得稅、並特許台商能夠參與能源、交通、水利、環保、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礎設施建設。 另外,中國政府也開放台商能夠參與政府採購標案,但要在合資合作、併購重組等方式進行。

在台灣人才部份,中國政府開放134項國家職業資格考試,並強調台灣青年能夠申請參與千人計畫、萬人計畫、及中國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等多個中國在地的民間單位組織中。在影視產業部分,對台灣影視人才參與大陸影視製作數量將不受限制,同時放寬中台合資,在拍攝電影、電視劇中的主創人員比例、大陸元素、投資比例等限制。國台辦公布措施後,中國大陸22個省區市,推出各省市不同的具體實施措施。

陸委會針對大陸「惠台31項」提出十大風險,提醒台商審慎評估。包括:第一,陸方吸引我人才赴陸從事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導致我核心技術或營業秘密大量外流。二、大陸目前為加速產業升級而為台商推出的優惠措施,大多數外資也享有相同待遇,台商須與外資激烈競爭,實際利基恐怕有限。三、近年大陸股市發展極不健全,在陸上市之台企需承受極高風險。

第四,報告以大陸日前降低太陽能光電補助,導致台相關企業被迫暫停產線為例,提醒大陸存在政策頻繁改變現象,優惠措施存在高度不確定性。第五,據台商反映,很多台資企業經常受大陸相關部門要求,回饋先前所接受的優惠,形同「政治捐」。第六,企業經營將受政治干擾。第七,企業經營需承受專制社會體制管束風險。

至於影視部分包含兩點風險:如赴陸發展創意及表意將受壓縮以及境外影視產業在陸受嚴格限制;醫療產業方面,由於兩岸醫療發展差異大,醫療法規不同,台資醫院在陸經營將承受極大壓力及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