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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調查發現抗爭者遭性暴力

圖為10月1日,香港警察正在毆打和抓捕示威者。(ISAAC LAWRENCE/AFP/Getty Images)
圖為10月1日,香港警察正在毆打和抓捕示威者。(ISAAC LAWRENCE/AFP/Getty Images)

【大紀元訊】自6月「反送中」引發的社會抗爭運動以來,多次傳出抗爭者受到警員性暴力對待。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調查發現,絕大部分受訪者事發後不願報警,逾八成人質疑「交由警方處理的成效不大」。協會批評政府(尤其執法部門)現與市民陷入沒有互信的局面,令受害人更難踏出求助的一步,促請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性暴力個案。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於8月21日展開了一項名為「反送中運動的性暴力經驗調查」,透過網上問卷的方式,收集相關資訊,網上調查於9月30日結束。協會日前公布調查結果,共有67人表示曾在運動中遭受性暴力對待,逾九成為女性,大部分為20至29歲,教育程度大學(學士學位)以上。約一半受訪者遭受性暴力一次,但亦有11人受害次數高達五次或以上。

受訪者在事發後的處理方面,最多人表示「不知如何反應」(有24人),其次為「大聲呼叫」(有22人)和「怒目而視」(有20人),有11人更表示會「假裝若無其事」,而選擇「報警」處理的受害人僅有2人。

對於受訪者不選擇「報警」的原因,最多人表示「認為交由警方處理的成效不大」(有52人),其次為「擔心會被警方反控其他罪名」(有38人)、「對於警方的執法能力失去信心」(有38人)及「缺乏施暴者的個人資料,感到難以追究」(有35人)。值得注意的是,有27人表示不選擇報案的原因涉及「施暴者正是警方或其他執法人員」。

調查指,其中3名受訪者稱,曾在受到威脅或嚇迫的情況下進行非法性交;而受到含性意味的說話挑釁、侮辱或恐嚇則最為普遍。整體施暴者身分以警方或其他執法人員居多,其次為政府或建制派的支持者。◇

協會:執法機構功能失效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形容,「由受訪者自陳描述的性暴力事件狀甚嚴重」,而選擇報警求助者極少,反映「現存的執法機關功能失效(例如:失去社會信任),無法妥善處理受害人的求助與申訴」,同時社會亦「缺乏獨立的投訴及追究機制更會致使受害人及其他公眾人士長期陷入暴力恐慌,嚴重危害社會的穩定與和諧」。

協會總幹事王秀容指,「政府(尤其執法部門)現與民眾更陷入沒有互信的局面,令受害人更難踏出求助的一步」,促請政府「必須從速成立獨立的調查機關,調查『反送中運動』期間發生的性暴力,尋回真相,讓公義得以伸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