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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 復康巴士免徵貨物稅延長5年

立法院院會3日三讀通過修正貨物稅條例第12條條文,延長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等車輛貨物稅免徵優惠至民國 113年12月31日。(中央社)
立法院院會3日三讀通過修正貨物稅條例第12條條文,延長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等車輛貨物稅免徵優惠至民國 113年12月31日。(中央社)

【記者張原彰/台北報導】為鼓勵大眾運輸、減輕購置復康巴士負擔及協助弱勢族群,立委日前提案,延長有關車種的貨物稅課徵期限,立法院院會11月3日三讀通過修正《貨物稅法》條例第12條,延長6種車種的貨物稅減免期限,包括低底盤公共汽車、身心障礙者復康巴等,期限延長至113年12月31日止。

三讀條文明定,低底盤公共汽車、天然氣公共汽車、油電混合動力公共汽車、電動公共汽車、身心障礙者復康巴,以及可載運輪椅車輛等6類車種,如果在103年6月5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間購買,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可免徵貨物稅。

另外,立委提案將到宅沐浴車也應納入免徵貨物稅的車類範圍內,這次三讀的條文就此增列,該條文載明,為因應高齡化社會來到,鼓勵政府及非營利組織購置到宅沐浴車,因此將專供公共衛生使用的到宅沐浴車列入免徵貨物稅。若不在貨物稅減免範圍內,貨物稅從價徵收15%。

提案的立委吳玉琴表示,通過貨物稅減免,可鼓勵更多可載運輪椅車輛投入,解決行動不便者交通問題,營造對身心障礙者和高齡者友善環境;另一名提案的立委徐志榮說,由於朝野立委的努力,讓該草案在半年內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