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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滲透法立法 學者:美國樂見

台灣民主實驗室研究員宋承恩27日出席「誰在反對『反滲透法』?」座談會。(記者陳柏州/攝影)
台灣民主實驗室研究員宋承恩27日出席「誰在反對『反滲透法』?」座談會。(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立法院將在本月31日審議「反滲透法草案」,引發朝野熱烈討論。對此,台灣師範大學政治學系教授范世平27日表示,美、澳等國均已推出相關立法,當前美台軍事與資訊互動頻繁,若能通過反滲透法,能讓雙方合作更有保障,對美台關係至關重要。

中華亞太菁英交流協會27日舉行「誰在反對反滲透法?」座談會。范世平表示,民進黨團提出反滲透法後,遭國民黨大肆批評,連中共國台辦也譴責這是「大開民主倒車」。

美澳德加也有相關立法 旨在保護民主

范世平質疑,中共何時這麼關心台灣民主?中國自己有民主嗎?反滲透法就是要捍衛台灣的民主,為何國台辦與台灣反對反滲透法的人士會看法一致?

他強調,美國的《羅根法案》、《外國代理人登記法》、《反外國宣傳與造謠法》、《反間諜及反偷竊法》、《聯邦選舉活動法》;德國的《社交網路強制法》;加拿大的《競選廣告透明法》;澳洲的《外國影響力透明度計畫法》、《反間諜及外國干預法》等,這些不都是為了保護民主嗎?「有傷害到民主嗎?」

范世平說,美國對台近年出售這麼多精密武器,且隨著台美在安全、軍事、資訊等領域合作越來越密切,相信美方會正面看待台灣制訂反滲透法,這對台美關係至關重要。

他表示,前國軍少將羅賢哲2010年因向共諜洩密,在美國訪問期間遭聯邦調查局約詢,最終促使共諜案曝光,顯示美方重視與台灣軍事、情報合作,相信美國也會希望台灣在反滲透上有更多維護。

台灣民主實驗室研究員宋承恩也提到,美國對於台灣的國家安全、間諜資訊、敏感科技防衛非常重視,今年通過的《2020會計年度國防授權法案》(NDAA 2020)更要求國家情報總監在台灣大選後45天內提交報告,說明中共干預或破壞台灣選舉的行動等。

他表示,這證明美方也高度重視台灣的民主制度,甚至以行動支持。台灣願意自己立法、保衛民主,相信也是美方所樂見的。

法案無損兩岸交流 反促正常交流

台灣智庫諮詢委員董立文則表示,早在爆發羅賢哲案時,馬政府就已經在討論是否要立反滲透法,此時台灣面對中共滲透的威脅已迫在眉睫,立反滲透法「不但很著急,而且還遠遠不足」。如果等到選後,讓一些親共且支持統一的人進到立法院,如何相信會通過反滲透法呢?

對於反滲透法阻礙兩岸交流的說法,董立文表示,簡直是胡說八道,中共過去5年通過了一系列國家安全法律,包括《國家安全法》、《反恐法》、《反間諜法》、《網路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等,不但沒有影響兩岸交流,反倒是台灣民眾在中國大陸莫名「被消失」;且美、澳等民主國家近年也立了許多相關的國家安全法律,也沒影響到正常交流,反倒是希望能與中國「正常」交流。

反滲透法符合三要件 才構成刑責任

對於外界批評反滲透法的刑罰要件不夠嚴謹,台灣公民陣線發起人賴中強律師則說,以現行《刑法》第104條「外患罪」條文的「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該國或他國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他表示,《刑法》104條只要「通謀」,也就是不需要做任何事就可以被定罪,而這條法律已經在中華民國實行3/4個世紀,也沒有被宣告違憲,政治人物對該法都沒表示意見,卻反過來稱反滲透法所要建立的民主防衛機制是違憲,要件不夠嚴格。

他強調,反滲透法要符合三要件,犯罪才會成立,第一是必須為境外敵對勢力所發動,第二是要受境外敵對勢力的指示、委託或資助,第三是受指示、委託、資助者,必須從事現行法律已禁止外國人、中國人從事的某些特定行為,包括選舉、罷免、公民投票或政治獻金;這三要件要同時具備才會構成刑事責任,而且還要經過法院的三審定讞才會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