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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市推生育津貼 每胎補助1萬元

感佩婦女生育辛勞,苗栗市長邱鎮軍(右1)頒發生育津貼。(苗栗市公所提供)
感佩婦女生育辛勞,苗栗市長邱鎮軍(右1)頒發生育津貼。(苗栗市公所提供)

【記者陳文敏/苗栗報導】苗栗市新生兒人口近三年(106~108年)的出生數分別為570、478、460人,已嚴重出現少子化現象。為鼓勵婦女生育,並減輕家庭養育負擔,落實照顧婦幼福利,市公所自1日起開辦苗栗市婦女生育津貼補助計畫,每胎補助1萬元。

 今年第一位申請生育津貼的是家住清華里的阮麗慈媽媽,市長邱鎮軍感佩媽媽生育子女的辛苦,特地前往這對年輕夫妻家中致贈津貼,現場充滿溫馨喜氣。

 市公所表示,產婦或配偶辦妥結婚登記,在苗栗市連續設籍滿1年(中途遷出者需重新起算)以上,並在苗栗市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者(設籍1年之認定為新生兒出生日往前推算1年),婦女生育津貼補助費之補助係以胎計:每胎補助1萬元,「雙(多)胞胎以上者,補助費依胎兒數增給」,每胎以申請一次為限。請領婦女生育津貼補助費須於新生兒出生後翌日起3個月內申請,逾期視同放棄申請權利。

 申領程序需由產婦或配偶於產婦生產後,檢附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新生兒須完成出生登記)、出生證明書正本、申請人印章、產婦或配偶之郵局存款簿封面影本等,至 市公所社會福利課填寫申請書。相關資訊可逕洽社會福利課或上網https://www.mlcg.gov.tw/News_Content.aspx?n=2482&s=278026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