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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戶5人都來申請?紓困案核定急不得

議員邱素貞18日於議會民政業務質詢時,關心臺中市紓困案受理情況。(記者黃玉燕/攝影)
議員邱素貞18日於議會民政業務質詢時,關心臺中市紓困案受理情況。(記者黃玉燕/攝影)

【記者黃玉燕/臺中報導】臺中市府辦理中央疫情急難紓困,截至18日中午共申請近3萬件,核定不到4千件,多位市議員要求市府苦民所苦,簡化申請手續流程。民政局長吳世瑋表示,市府會苦民所苦,但是北屯區也發生1戶有5個人來申請的情形,已委婉告知1戶只能領取1個;因此必要審核也是應該的,避免重複領取。

根據衛福部公布109年5月6日起受理「擴大急難紓困方案」申請,除原有工作,未參加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再擴及因疫情影響,工作及家戶收入減少,致家庭生活受困者,放寬到全家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不超過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倍,就可獲得1萬元之救助;且家戶內每人存款15萬元免納入計算,讓更多人可獲得紓困。

議員邱素貞18日於議會民政業務質詢時,關心臺中市至今已經受理幾件?符合有幾件?不符合有幾件?希望簡化申請流程,以達便民服務。局長吳世瑋指出,臺中市截至18日中午止,共受理申請案件有2萬9千多件,核定有3,961件,核定金額4,882萬元。

邱素貞指出有民眾陳情,表示經財稅資料推算,該民眾已低於全家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不超過當地每月最低生活費2倍,而且也切結書說明受疫情影響而影響收入,為什麼無法通過補助?各區公所審核的標準在哪裡?

社會局長彭懷真說,按照社會救助法,臺中市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萬4千多元,乘以2倍,約2萬9千多元。對於申請沒有核准通過者,並不是就不過,因為還不符合核發條件,其他送件資料還是會留著,進一步請他補件,再做查核與其他搭配;勾稽查核之後,沒有發出去的,再彙整做後續努力,會向中央做適度的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