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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挫敗 孟晚舟雙重犯罪成立

加拿大法院5月27日裁決,華為財務長孟晚舟雙重犯罪成立,這意謂著將她引渡到美國受審的程序繼續。圖為當天孟晚舟抵達法院。(記者大宇/攝影)
加拿大法院5月27日裁決,華為財務長孟晚舟雙重犯罪成立,這意謂著將她引渡到美國受審的程序繼續。圖為當天孟晚舟抵達法院。(記者大宇/攝影)

【記者李樂/綜合報導】針對引渡華為財務長孟晚舟到美國受審的案件,加拿大法院週三(5月27日)做出重要裁決,確定孟晚舟雙重犯罪成立。雖然孟晚舟不會被立即引渡,但對華為來說是一項重大打擊。

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省大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在23頁的判決書中駁回了孟晚舟沒有構成雙重犯罪,應當終止引渡程序的論點。

判決書寫道,孟晚舟涉嫌的犯罪實質是「詐欺」行為,加拿大法規的考量涵蓋構成事實的所有細節,包括可能使某些事實具有意義的外國法律,「孟晚舟一方有關雙重犯罪的分析,將嚴重限制加拿大在引渡詐欺和其他經濟犯罪方面履行其國際義務的能力。」

法官表示,很重要的一點是,這些指控都未經證實,但是在引渡程序的這個階段,必須當成是真實的。

美國政府在2019年1月正式指控孟晚舟犯下銀行詐欺、電匯詐欺、串謀銀行詐欺和電匯詐欺等4項罪,並向加拿大正式提出引渡要求。

孟晚舟的律師在今年1月進行的引渡聽證中陳述,該案的關鍵是美國對伊朗的制裁令,但是當時加拿大並沒有對伊朗實施制裁,所以孟晚舟被指控對滙豐銀行撒謊的行為在加拿大就不是犯罪,沒有構成雙重犯罪。

孟晚舟否認對她的指控,並認為引渡她是出於政治目的。

雙重犯罪原則是引渡案中的核心環節,決定案件的走向。若法官裁決雙重犯罪不成立,被告可能當庭獲釋。現在,孟晚舟被判雙重犯罪成立,她必須做好被引渡到美國的準備。

霍姆斯同時也在裁決中提到,孟晚舟是否應引渡至美國,最終仍將由司法部長決定是否屬於「不公或壓迫」。

引渡案現在也將進入第二階段聽證,審理孟晚舟於2018年12月1日在溫哥華國際機場被逮捕時,加拿大官員是否遵循了法律。孟晚舟和她的律師團下次出庭的日期是6月3日,但不清楚她是否會到法庭現場。

加拿大堅持司法獨立

孟晚舟是華為集團創始人任正非的長女,被逮捕時是華為副董事長兼財務長。2018年12月,加拿大應美國要求在溫哥華逮捕孟晚舟。從那一刻起,中共政權就高度關注孟晚舟案,對加拿大採取了一連串報復行動。

在孟被逮捕後數天,中共扣押了在中國的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凱(Michael Kovrig)和商人史佩弗(Michael Spavor)。此外,一名因攜帶毒品而被判監禁的加拿大公民突然被中方改判為死刑。中共還對加拿大出口中國的商品油菜籽和肉類採取了限制措施。在中共外交部記者會上,每當有媒體就中加關係提問時,中共外交部發言人幾乎都會加上一句:要求加拿大釋放孟晚舟。

加拿大政府一直表示,加拿大司法獨立,不會受政治干預。總理杜魯道5月21日在記者會上說:「我們看到中國(共)官員從一開始就把這兩起案件聯繫在一起,加拿大有一個獨立的司法系統,其運作不受政治人物干涉,不會被政治人物凌駕。」杜魯道要求北京釋放康明凱和史佩弗。

這次判決前,杜魯道還表示:「我們不需要道歉,或者對我們獨立的司法體系做出的決定進行解釋。」

中央社報導,溫哥華移民律師庫蘭(Richard Kurland)週三向加拿大廣播公司(CBC)表示,這對孟晚舟來說是「悲哀的一天」;對兩名被中共拘留的加拿大公民的未來而言,顯然也很糟糕。中共可能在短期內,對加拿大施加更多政治與經濟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