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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國內超過5.7萬名青少年使用電子煙 增幅逾五成 

調查發現,青少年電子煙使用率為4.2%,發現較107年(2.7%)增加1.5%,增幅超過五成。(Getty Images)
調查發現,青少年電子煙使用率為4.2%,發現較107年(2.7%)增加1.5%,增幅超過五成。(Getty Images)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近年電子煙商刻意採用各種行銷手法,設計新穎造型或添加不同香味料的產品,吸引青少年使用,已對青少年形成新的健康危機。國民健康署於108年調查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發現,青少年電子煙使用率為4.2%,較107年(2.7%)增加1.5%,增幅超過五成,推估超過5.7萬名青少年使用電子煙。

電子煙使用率部分,高中職學生從107年3.4%,竄升至108年的5.6%,其中,男生8.6%,女生2.2%,共增加2.2%,增幅六成,其中男生增幅更超過8成。國中學生從107年1.9%上升至108年的2.5%,增加0.6%,增幅三成;推估超過5.7萬名青少年正在使用電子煙。而使用電子煙的學生,最主要使用的原因是「朋友都在吸」(國中生:26.8%、高中職生:26.1 %)。

紙菸吸菸率方面,高中職學生為8.4%(107年8.0%);國中學生為3.0%(107年2.8%),較107年略升,雖未達統計顯著差異,但也是98年菸害防制法新規定實施10年來首度上升,推估超過8.1萬名青少年使用紙菸。另有超過一半的吸菸學生,第一次吸菸的原因,是因為「好奇」而嘗試吸菸(國中生:58.0%、高中職生:53.4%)。

另調查發現,併用電子煙與紙菸的高中職生,有3.4%(107年為1.9%),明顯高於國中生的1.1%(107年為0.8%),此外,同時使用紙菸、電子煙的比率也有隨著年級愈高、比率愈高之趨勢。

國民健康署王英偉署長表示,電子煙在臺灣是非法產品。目前若查獲的電子煙含毒品,即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若含尼古丁或宣稱療效則依藥事法辦理,皆有刑責;若似菸品形狀,將依《菸害防制法》第14條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抽菸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