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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核准街口託付寶 金管會:因踩3紅線

金管會表示,街口託付寶提供預期收益率1.2%~2.5% 吸引民眾投入資金。(中央社)
金管會表示,街口託付寶提供預期收益率1.2%~2.5% 吸引民眾投入資金。(中央社)

【記者莊麗存/臺北報導】針對街口託付寶爭議,金管會提出三點說明,金管會表示,街口託付寶提供預期收益率1.2%~2.5%吸引民眾投入資金,並提供基金贖回即時付款功能,託付寶商品及行銷都有問題,有誤導消費者之虞,有違法疑慮,暫時請街口不能收受託付寶的申購。

金管會表示,對科技創新表示歡迎,但金融監理希望金融業者或與金融科技業者合作,要做到負責任創新,金管會說明三點,包括不能保證收益誤導投資人;金融機構對合作的對象要作盡職調查及瞭解;金融監理為保護投資人是從總體流程、經濟實質作監理。

金管會說,街口託付寶提供預期收益率1.2%~2.5%吸引民眾投入資金,並提供基金贖回即時付款功能,但該服務仍存在下列疑慮,包括投資人是否知悉贖回款項係由街口金科墊款(即投資人向街口金科的借貸款項)、街口金科是否有足夠資金能因應大量贖回,及當基金淨值低於新臺幣6元時,其得公告並通知使用者終止託付寶服務等。

投資人的交易資料會在街口金科,街口金科如何做到投資人資料的保護。該金融商品的提供者,有責任亦有義務向主管機關及投資人充分說明。

金管會說,基金投資人投資要有風險意識,街口託付寶服務內容對透過電子支付平台投資基金僅強調預期收益率,有誤導消費者之虞,希望提供基金商品之機構持續提醒投資人的風險意識,以健全基金市場之發展。

金管會表示,金融監理及金融消費者保護,會從實質上管理及保護,金融服務業對於合作對象亦應建立問責機制,進行負責任創新,未來金管會仍積極協助業者提供創新及適法之金融商品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