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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屋自主更新重建 內政部:最高補助800萬

內政部26日表示,老屋更新若採「自主更新」,辦理「重建」最高可獲得800萬規劃補助。(大紀元資料照)
內政部26日表示,老屋更新若採「自主更新」,辦理「重建」最高可獲得800萬規劃補助。(大紀元資料照)

【記者徐翠玲/臺北報導】為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內政部26日表示,持續推動都市更新、危老屋重建等多元政策,鼓勵老屋更新。若採「自主更新」方式,可申請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重建」最高可獲得800萬規劃補助,整建或維護老屋拉皮最高可獲得工程費用75%補助。

內政部舉桃園金山社區為例,經鑑定為高氯離子建築物(俗稱海砂屋),建築物陸續出現牆壁龜裂、天花板剝落及鋼筋裸露等問題,社區決定以自主更新方式辦理重建。在市府協助申請下,於2016年獲得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補助費用150萬元,目前事業計畫已核定,今年5月間社區申請權利變換計畫補助費用,已獲內政部原則同意補助124萬元。

內政部亦提及,民眾也可依據房屋的狀況選擇「整建或維護」,也就是俗稱老屋拉皮,包含屋頂防水、增設或改善無障礙設施、增設升降機設備、提高建築物耐震能力等,將依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計算規劃設計及工程施作費用予以補助,最高補助工程費用45%,但經地方政府劃定為優先整建地區,可提高補助工程費用至75%。例如:臺南社區自主更新案,因磁磚剝落影響公共安全及通行,整建維護耗資4,034萬,其中內政部補助1,577萬,占總經費39%。

內政部指出,老屋要「重建」,民眾可選擇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取得100%所有權人同意後,採協議合建方式辦理,並可獲得基準容積1.4倍的獎勵,以及持有優惠稅率。

另外,可選擇依「都市更新條例」,分為「建商擔任實施者」及「住戶組更新會擔任實施者」,多數所有權人同意後,採權利變換或協議合建方式辦理,並可獲得基準容積1.5倍,以及持有優惠稅率、辦理產權移轉減徵40%、營所稅規劃設計支出20%內抵減等優惠。此外,輔以政府協助安置與代為拆遷機制,讓無法整合全數同意的危險、老舊住宅,也有重建的機會。

2020年度自主更新補助申請已開放受理申請,第2梯次將於9月15日截止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