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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豬牛開放 時力批草率

總統蔡英文近日宣布放寬美牛、美豬進口,時代力量黨團31日提出5大訴求,要求先完善健康風險評估、禁止美牛豬內臟進口等措施。(記者陳柏州/攝影)
總統蔡英文近日宣布放寬美牛、美豬進口,時代力量黨團31日提出5大訴求,要求先完善健康風險評估、禁止美牛豬內臟進口等措施。(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吳旻洲/臺北報導】總統蔡英文宣布放寬美牛、美豬進口,農委會也公告將修正相關行政命令,預告期為7天;對此,時力立院黨團31日批評,如此重大的政策,政府卻草率上路,要求應依據《行政程序法》規定,至少60天預告期;黨團也提出5大訴求,要求先完善健康風險評估、禁止美牛豬內臟進口等措施。

總統蔡英文宣布,將訂定進口豬肉萊克多巴胺的安全容許值,開放美國豬肉以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農委會則說,已把預告公文送到行政院,農委會和衛福部用相關行政辦法即可執行,不涉及修法,將在明年1月1日生效。

對此,時力立院黨團31日召開記者會提出5大訴求,包括政府應先完善健康風險評估、備齊產業衝擊評估、完備程序實質審查、禁止美國牛豬內臟進口台灣,以及明定禁止使用瘦肉精肉品的場所。

對於相關行政命令修正預告期僅7天,時力黨團總召邱顯智表示,依據《憲法》63條中的「國會保留原則」,該議題重要程度,已符合重要性理論的案件,應該保留給國會決定。

他表示,即便以行政命令,也應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及第154條,至少有60天預告期,讓立院公聽會或行政部門能與農業代表和NGO充分討論,再進行下一步動作,不應在7天預告期後就草率公告。

他說,《行政程序法》規定60天預告期,目的就是要讓權益受影響的個人與產業,能與政府充分溝通,但不知道為何如此重大議題,政府要在7天後就公告,嚴重違反《行政程序法》中對行政命令的要求。

邱顯智還說,過去馬政府時期所提出的美豬、美牛進口評估報告,與現在衛福部上網的評估報告有許多雷同之處,但當時民進黨團質疑,馬政府提出的評估報告不確實,因此堅決反對。為何多年後,民進黨團卻又支持政府提出的報告,令人不解。

立委王婉諭則說,衛生福利部上網公告的相關評估報告,並未針對國人飲食習慣進行評估,而且現在有很多肉類再製品,如何才能做到清楚標示肉品原料產地;另外,政府機關的檢驗能量是否足夠,這都有待解決。

王婉諭呼籲,政府不要趕鴨子上架,在開放之前要進行完整的評估,並擬定可落實且有效的配套措施,才能確實把關國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