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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自訂零檢出罰則 鄭文燦:中央地方要溝通

【記者徐乃義 /綜合報導】美豬開放進口爭議因立場不同持續延燒,嘉義縣政府決定修定地方自治法,要求市售豬肉需符合萊克多巴胺(瘦肉精)零檢出,若有違規者最高可罰10萬元。桃園市長鄭文燦8日表示,食安標準要一致,否則將造成稽查單位會無法稽查,中央應與各縣市好好溝通才好。

蔡英文總統宣布明年1月1日起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美豬進口,衛福部日前也公布萊克多巴胺殘留標準,不過仍有數個地方縣市擬以地方自治條例規定零檢出,嘉義市政府7日修訂自治條例送議會審查,明訂未來若市售豬肉檢出瘦肉精,最高可開罰10萬元,預計下周進行二、三讀。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政府絕對嚴格把關、清楚標示來源,喊話地方要跟中央一條心,不要亂了套。對於嘉義市政府的作法,鄭文燦認為文化要多元,食安要一致,進口的標準跟流通的標準要一致,要不然會很混亂,稽查單位會無法稽查。

鄭文燦指出,使用豬肉產品的單位可能超過10萬個單位,在地方執行上,假設採取不同標準的作法,可能會造成很多執行上的混亂,申訴案件也會非常多,他建議中央食藥署跟衛生福利部應該針對這個部分,跟各縣市好好的溝通,畢竟自治條例跟中央的法規要有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