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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遲緩兒 3歲前是黃金期

6歲前的兒童,約有8%發展遲緩,除了極少數是父母忽略所致,多數的原因並非父母所造成。(123RF)
6歲前的兒童,約有8%發展遲緩,除了極少數是父母忽略所致,多數的原因並非父母所造成。(123RF)

文/記者謝五男
3歲的小方(化名)在1年前仍然不會說話,經過早期療育後,小方已經可以說得很好,原本自責沒照顧好的媽媽,也綻開笑容。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主任梁孫源表示,小孩發展遲緩大部分並非父母之過,不要背罪於身,應把握3歲前的黃金期,陪孩子一起治療成長。

梁孫源指出,小方因為到了2歲時還不會說話,媽媽帶小方到中心接受評估,當時小方的語言、認知及動作發展落後,開始接受早期療育。1年後的追蹤評估發現,小方的發展已經有顯著的進步,說話說得很好,而且情緒也比過去更穩定。

小方的媽媽表示,一開始知道小方有發展遲緩時,心中難過又自責,懷疑是否自己在照顧上有什麼疏忽,才造成孩子發展遲緩,但醫師及治療師支持她,告訴她小方是天生發展比較慢,要她不要自責,讓小方接受早期療育。她與語言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及心理治療師一起合作,協助孩子持續進步,她越來越能享受和小方一起遊戲、一起共讀的時間,也會在小方的日常生活自然情境中隨時教導他。

梁孫源說,原來覺得挫折的小方媽媽,在家庭及醫療人員的支持下,漸漸地能看到並欣賞孩子的進步,孩子和媽媽的笑容也越來越多,1年後的小方充滿自信,勇於嘗試,發展上出現顯著進步,這是家庭同心協力的成果。

2歲時還不會說話,媽媽帶小方到中心接受評估,當時小方的語言、認知及動作發展落後,開始接受早期療育。(123RF)2歲時還不會說話,媽媽帶小方到中心接受評估,當時小方的語言、認知及動作發展落後,開始接受早期療育。(123RF)

梁孫源表示,和小方狀況類似的個案很多,但有的家長無法接受孩子發展遲緩,鬱鬱寡歡,如此一來,讓孩子隨時感受到壓力,處在不安的環境中,發展遲緩的情況雪上加霜,而小方的媽媽雖然一開始也自責於自己,但很快能投入小方的治療,家庭也都支持,讓小方可以持續進步。

黃金治療期:3~6

梁孫源說,目前6歲前的兒童,約有8%發展遲緩,除了極少數是父母忽略所致,多數的原因並非父母所造成。在發展遲緩兒童之中,有少數是孩子內向而不願說話,也是俗話說的「大隻雞慢啼」,長大了就好,但大部分確有遲緩問題,最好在3歲的黃金期前治療,而在6歲前治療也還有不錯的效果。

梁孫源強調,基本上,1歲半的孩子應能叫「爸」、「媽」等簡單單字,2歲的孩子應該可以說「喝水水」、「媽媽開」、「爸爸抱」等簡單句子,如果沒有,建議家長向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諮詢,若確實有發展遲緩也才能及早發現並接受早期療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