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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客車示範計畫上路 電動大客車每輛最高補助1000萬元

未來每輛電動大客車最多可以補助新臺幣1千萬元。資料照。(中央社)
未來每輛電動大客車最多可以補助新臺幣1千萬元。資料照。(中央社)

【記者張原彰/臺北報導】配合行政院提出「2030年客運(公車)全面電動化」政策,交通長林佳龍17日核定發布「交通部電動大客車示範計畫車輛業者資格審查作業要點」及修正「交通部電動大客車示範計畫補助作業要點」,將採先審查車輛業者資格、再審查營運整合計畫的兩階段方式,每輛電動大客車最多可以補助新臺幣1000萬元,期以此示範計畫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

林佳龍表示,國內推動使用電動大客車有很大的機會會成功,預估10年可帶動國內產值1,700億元效益,並提供56,000個就業機會,所以示範計畫要全力配合經濟部國產化規劃,共同打造電動大客車國家隊。交通部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未來4年將編列85億元經費推動電動大客車,並指示交通科技產業會報成立智慧電動巴士科技產業小組,全力推動電動大客車的發展。

交通部表示,國內自99年開始推動補助客運業者購買電動大客車到現在已有初步成果,針對行政院的「2030年前逐步達到客運(公車)全面電動化」的目標,交通部規劃分成先導期(109-111年)、推廣期(112-115年)及普及期(116-119年)逐步推動。

交通部表示,會透過提高補助金額,要求參與示範計畫之車輛業者,應於車輛配備智慧化、自動化等先進輔助設備以提升車輛安全,並依循經濟部規劃國產化項目,提升電動大客車製造產業升級。

據交通部核定發布訂定「交通部電動大客車示範計畫車輛業者資格審查作業要點」及修正「交通部電動大客車示範計畫補助作業要點」,規劃補助客運業者購買甲類電動大客車每輛最高1,000萬元(含12年維運補助)、乙類電動大客車每輛最高610萬元(含12年維運補助),車輛補助款將採分期請領及撥付機制,受補助車輛營運前三年應達成車隊平均每車年營運里程至少應達4萬公里、每年班次妥善率至少應達98%、取得國產化達成度證明文件等3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