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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拍板通過私校退場條例 10幾家大專私校預警恐退場

教育部次長劉孟奇。(行政院提供)
教育部次長劉孟奇。(行政院提供)

【記者李怡欣、林紫馨/臺北報導】「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內容共25條,19日在行政院會決議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

教育部指出,少子化影響,高中新生110學年度為21萬人、114學年度降為18萬人;大學新生111學年起低於20萬人,117學年度為16萬人;私校以先輔導後退場,設立預警指標,如列專案輔導,有三年期限改制或合併,最後停招,加派公益董事與監察人入校,停辦後2個月解散清算。關於積欠師資薪水,由退場基金墊付薪資以及慰助金。

此外,條例明定學校賸餘財產得捐贈給退場基金、中央機關、公立學校或歸屬地方政府,以增進賸餘財產運用之效益,強化校產公共性。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少子女化影響,部分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因生源供需失調,可預期未來十年內將有許多私校將面臨財務等困難,本案係為使辦學困難的學校順利退場,私立高中中等學校以上退場機制,涉及高中及大學,這裡面要保護的是學生。請教育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及社會各界溝通,以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教育部次長劉孟奇表示,退場基金規模50億,其中大專校院基金已先運作25億,必須等退場條例通過,剩下25億才會到位,這次是衍生到高中職適用。有多少學校需要退場?預估大專校院部分有10幾間落在「預警」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