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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金局弊案 立委:官員應納入洗錢防制高風險名單

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賴香伶4日表示,她建議,應將政府基金操作人員、官員納入洗錢防制的高風險名單。(立院民眾黨團提供)
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賴香伶4日表示,她建議,應將政府基金操作人員、官員納入洗錢防制的高風險名單。(立院民眾黨團提供)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勞金局)爆發國內投資組前組長游迺文涉貪炒股案,臺灣民眾黨立委賴香伶4日召開記者會質疑,勞動基金投資內控機制失衡失靈,因此要求行政院應督導勞動基金詳細記錄投資決策軌跡,並將主管官員帳戶納入《洗錢防制法》中的高風險稽核名單。

賴香伶表示,2012年爆發「盈正案」後,許多投信業者加強了內控機制,但這次涉案的竟然是政府官員,相對於金管會對於投信投顧公司內控機制的嚴謹要求,勞金局內部投資流程、投資依據及標準、單一標的投資上限、人員管理、內控機制都過於簡陋,就連勞動基金的內控條文也僅是自律性質的稽核要點。

賴香伶說,過去10年,法律沒有管到政府機構的基金操作人員,已造成官員的法外特殊權利,僅依靠自律公約根本不足;而游迺文早被列為高風險人物,但他直到今年還是內部控制小組成員,這樣列管的意義何在?她建議,應將政府基金操作人員、官員納入洗錢防制的高風險名單,並要求法務部於一週內研議可行性。

北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鄭雅慧則表示,勞動基金共發生4次重大虧損案件(盈正案、陳平案、黃明松案、勞動基金弊案),動輒損失數億元,自律規範雖要求操盤手不得參與股票市場,但實務上卻可透過人頭帳戶不當獲利,而政府僅能於事後追查舞弊、收回剩餘基金並委由其他投信機構繼續操作,難以追回虧損;若基金出現財務缺口,等於是全民買單。

「勞動基金監理會更是關鍵問題」,曾任監理會委員的北市總工會理事林國成指出,勞動部訂立的《勞動基金監理會設置辦法》讓監理會職權喪失,每次開會僅能討論事前投資計畫、審查事後投資績效,但最重要的投資過程是否有牽涉舞弊行為,監理會卻未能得知,讓監理會無法發揮監理效果,形同橡皮圖章。 

蔡壁如則強調,長期以來政府四大基金與國安基金總是以資金規模過大、恐影響市場價格為由拒絕公開,成為孳生貪腐的溫床,未來應逐步比照共同基金適度公開。且勞金局國內組權益證券科人員編制僅12名,卻要掌管3,668億元的股票、期貨等風險性資產,相當於國內前三大投信公司股票型基金規模總和,應研擬長期組織改造方案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