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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基進:淘汰張安樂們 從財產申報開始

台灣基進組織部主任李雨蓁23日說,目前臺灣有很多類似張安樂這種參選候選人,在做財產申報時,就會發現他們在中國的財產比在臺灣還要多,顯示他們代表的是中國利益而不是臺灣利益。(擷自李雨蓁臉書)
台灣基進組織部主任李雨蓁23日說,目前臺灣有很多類似張安樂這種參選候選人,在做財產申報時,就會發現他們在中國的財產比在臺灣還要多,顯示他們代表的是中國利益而不是臺灣利益。(擷自李雨蓁臉書)

【記者徐翠玲/臺北報導】對於台灣現行法律並未限制中國代理人,如統促黨主席張安樂等參選,台灣基進組織部主任李雨蓁昨(23)日說,目前台灣有很多類似張安樂這種參選候選人,在做財產申報時,就會發現他們在中國的財產比在台灣還要多,顯示他們代表的是中國利益而不是台灣利益。台灣基進已提案修改財產申報表,申報時需加簽切結書,希望能強迫這些人把財產公開透明,讓民眾做出好的選擇。

李雨蓁22日在臉書貼文提及,3Q陳柏惟在院會總質詢提出擔任公職人員或是參選民意代表,應如實申報在國外的財產,對此,蘇貞昌院長回應,可分成「身分」、「財產」、「誠實」來談,身分是看是否外國人身分,財產是不管在哪邊都要申報,查不查的到是另外一回事,另外要當公職人員或參選民代,忠誠是最重要的。

李雨蓁以張安樂為例。首先是身分,張安樂國籍為中華民國籍。再來是財產,依據張安樂2019年代表統促黨參選不分區立委的財產申報顯示,他在中國廣東深圳有不動產市值約1千萬元人民幣(台幣約4千萬元),另有人民幣存款共50萬元(台幣約216萬元),在台灣僅有現金50萬元、活存50萬元等財產。

最後是忠誠,過去張安樂宣揚「一國兩制,和平統一」頗為賣力,包括2017率眾上街頭,揮五星旗慶中國國慶,並說「中華民國可以存在是靠中國共產黨!」2019狂稱被關也沒差,公然說「我是中共同路人。」

李雨蓁認為,縱使張安樂在身分上沒有任何問題,「財產」方面則是在中國擁有的資產多過於台灣,但「忠誠」就有很大的疑慮,雖然財產多寡並非就與忠誠有直接正相關,但在中國置產多過於在台灣的公職人員或民意代表,不需要被嚴格的審視嗎?

李雨蓁指出,張安樂多處財產在中國,並且積極想要促成「一國兩制,和平統一」,曾參選不分區立委選舉,倘若他真的選上,究竟是會站在台灣人的利益上推動政策,還是會站在中國的利益?答案很明顯。

「台灣現行的法律並沒有限制張安樂們的參選權。」李雨蓁表示,這雖然某方面可以說是台灣民主珍貴的部份,但民眾擁有選擇不投票給服膺於中國利益候選人的權利。前提是必須有一套完整的法治,要求公職人員及參選人誠實地申報財產,讓財產申報被充分地揭露及透明化,雖然在現行的制度,台灣在國際間要調查公職人員及參選人的財產金流是很困難,但如果不拉出一條界線,只會讓中國在台灣的代理人日益猖獗。

李雨蓁23日受訪時說,目前台灣基進正在進行修法,要修改財產申報表。公務人員或參選的民意代表在財產申報之前,希望有個切結書,也就是他所申報的內容都屬實。到時候如果被發現有不屬實的地方,就會加重罰則。希望對這些在中國擁有比較多資金或財產的人,可以達成嚇阻的效果。同時希望讓這些人後面的資金透明之後,民眾知道他們的成分,可以選擇不要投給這些親中的候選人。

李雨蓁表示,目前的財產申報雖包括國外資產,但中國不可能提供資料給我們。過去的罰則比較低,罰則提到「如果有故意申報不實」,但在刑法當中要達成非常困難,所以台灣基進希望做個前置作業就是這些人要簽切結書,「至少在他們心中,寫了切結書,如果申報不實,就要接受國家嚴格法律的規範」。重點是希望民意代表在參選前簽署切結書。目前已在立法院通共連署,正在送案中。

李雨蓁表示,目前也正在研究相關法律修法,這些人(中國代理人)如果會危害國安的話,就以國安相關法令做處置。目前就是畫一條界線,強迫這些人把財產公開透明,讓民眾知道後面的成分做出選擇,就是所謂的陽光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