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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鉛中毒案達40人 市府再罰及勒令停業

市府衛生局表示,截至目前,血中鉛中毒人數已達40人,其中盛唐28人、九褔12人。(臺中市政府提供)
市府衛生局表示,截至目前,血中鉛中毒人數已達40人,其中盛唐28人、九褔12人。(臺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黃玉燕/臺中報導】台中市前議長張宏年與其子市議員張彥彤,去年(109年)7月驚爆一家4口集體鉛中毒,累積鉛中毒受害者達40位,去年12月3日經地檢署依違反藥事法及刑法起訴。台中市政府衛生局4日考量受害人數眾多,再依「醫療法」處盛唐及九褔中醫診所,各50萬及30萬元罰鍰,並勒令停業3個月。

議員張彥彤日前與同為受害家庭的國民黨台中市黨部前主委陳明振夫妻一同召開記者會,表明因傷害或重傷害罪屬不告不理,檢方僅以「偽造文書」等輕罪起訴,還讓2醫師1藥商交保。張彥彤表明服務處已協調2位公益律師,幫助另有30位受害者免費向呂世明提告「業務過失傷害罪」,與爭取民事賠償。

張彥彤表示,不管是鉛丹還是硃砂都不能內服,身為中醫師的呂世明難道不知道?尤其事後企圖透過第3人提出我家1人100萬想和解;他斥,我父親現在生活無法自理、形同植物人,還想拿錢和解,根本毫無悔意!目前有30人並不知道、或尚未對呂世明提起過失傷害或過失重傷害罪,因為該罪屬不告不理,他呼籲受害者勇於提告。

市府衛生局表示,截至目前,血中鉛中毒人數已達40人,其中盛唐28人、九褔12人,2家診所原自行申請停業至今年1月5日;衛生局今天再依違反醫療法第108條第6款「從事危害人體健康等不正當業務」規定,勒令停業至今年4月5日。

另外,依醫師法第25條第1款「業務上重大或重複發生過失行為」及第4款「執行業務違背醫學倫理」,將呂世明醫師及洪彰宏醫師移付懲戒,由醫懲會委員合議決定,最重將廢止醫師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