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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因疫情在臺未達183天 內政部:不納計管制期

內政部舉例,109年1月20日赴中國過年的小明,只要能在7月30日前實際在臺居住超過183天,同樣可以提出定居申請。(內政部提供)
內政部舉例,109年1月20日赴中國過年的小明,只要能在7月30日前實際在臺居住超過183天,同樣可以提出定居申請。(內政部提供)

【記者袁世鋼、李怡欣/臺北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去(109)年疫情嚴峻期間陸續管制中國籍人士不得入境,使過年期間赴中探親的臺人中國籍子女「小明」們無法符合當年需居住在臺183天的規定,影響下次申請長期居留、定居的期程。對此,內政部23日表示,管制期間的天數不納入計算。

為此,內政部23日公告「大陸地區人民因疫情因素無法返臺致未能符合法定每年在臺居住逾一百八十三日要件處理原則」,明定管制入境期間不納入在臺停(居)留及居住天數計算,管制前、後在臺停(居)留期間視為連續不中斷,在管制前、後加總1年內,仍須符合在臺居住逾183天的規定;若於管制期間年滿20歲使申請居留原因消失者,可專案受理。

內政部舉例,去(109)年1月20日赴中國過年的小明,只要能在7月30日前實際在臺居住超過183天,同樣可以提出定居申請。
內政部舉例,去(109)年1月20日赴中國過年的小明,只要能在7月30日前實際在臺居住超過183天,同樣可以提出定居申請。(內政部提供)

以在臺就讀大學的「小明」為例,若於前(108)年1月1日經許可在臺長期居留,連續居留2年且每年居住逾183天,即可申請定居。小明在臺第一年居住超過183天,於去(109)年1月20日赴中國過年,指揮中心自同年1月26日邊境管制,直到8月24日才開放中國籍大學生入境,小明因此無法滿足在臺第二年連續居住183天的條件。

依據內政部彈性處理原則,小明只要能在第三年(110年)的7月30日前實際在臺居住超過183天,同樣可以提出定居申請,也就是將109年受管制期間無法入境的天數往後延至110年計算。

武肺用語汙名化? 蘇揆:勿政治操作

中共隱瞞疫情,導致中共病毒(武漢肺炎)大瘟疫席捲全球,還不斷將疫情甩鍋給美國,規避各國咎責與調查,並施壓世界衛生組織(WHO)不得稱源頭來自武漢的病毒為「武漢肺炎」,世衛則受中共牽制,命其不得使用地名等字眼稱COVID-19。

中共企圖洗白「武漢」惡名,臺灣政治人物卻附和中共的說法。前總統馬英九日前呼籲政府,不要再稱「武漢肺炎」;中廣董事長趙少康23日也說,這樣稱呼不只歧視,還是嚴重汙辱、汙名化,建議總統蔡英文應命令行政院長蘇貞昌不該再這樣講,並稱這才是眼前兩岸恢復互信最簡單可做的事。

23日媒體藉此追問蘇貞昌,是否稱「武漢肺炎」是在操作反中意識型態,在為「2024總統大選」鋪路?蘇貞昌回應,「這是歪樓歪得很遠,之所以講武漢肺炎是因為起源於武漢,武漢也是第一個封城,而我們這個是有利於辨識,就好像非洲豬瘟明明從中國來,我們還是講非洲豬瘟,因為是100年前發生在非洲,所以不要政治操作比較好。」他說,就像後來病毒發生變種,我們就稱英國變種病毒,這不涉及任何評價,只是有利於辨識。

中共病毒延燒未歇,全球公衛議題卻變成政治操作,臺灣選舉頻繁,境內中共代理人與紅色媒體蠢動,考驗政府執政與闢謠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