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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2.0是否回溯適用 財長:目前仍持開放態度

財政部日前推出「房地合一稅2.0」修正,關於適用的回溯時間,財長蘇建榮說,採開放態度,目前沒有定案。(中央社)
財政部日前推出「房地合一稅2.0」修正,關於適用的回溯時間,財長蘇建榮說,採開放態度,目前沒有定案。(中央社)

【記者張原彰/臺北報導】財政部日前推出「房地合一稅2.0」修正,關於適用的回溯時間,行政院版本原定為2016年1月1日起,而在24日的立法院財委會上,多名立委表示不同看法,財長蘇建榮則說,對於時間點採開放態度,目前沒有定案。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24日邀請蘇建榮就「政府實施房地合一稅及是否推動囤房稅之政策評估」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立委曾銘宗在質詢時向蘇建榮進一步確認法案,指出行政院提出的修正版本,對於溯及既往的時間點,是否如外傳的回溯至2016年1月1日,還有溯及既往的設算時間點,是適用1年的45%還是2~5年的35%,財政部應加以說明。

蘇建榮說,時間點的部分採開放各界討論的態度,也會整理立委們的意見,最後由行政院依照實際情況定之,目前還沒有定案。

他舉例,假設法案訂為2022年1月1日生效,適用範圍包含2016年後就取得案件,代表在2016年取得的房子,在出售時適用於新法。

另外,立委林楚茵在質詢時則說,據報導指出,有房東告知房客,由於得配合「房地合一稅2.0」,因此需要調整房租,「這就是活生生血淋淋的房租轉嫁。」對於房東超前部署的狀況,財政部有何因應作為?

蘇建榮說,房東不賣房子就不涉及房地合一的課稅,該起案件是以制度作為藉口的轉嫁房租、提高租金的狀況,「這是非常惡質的房東。」

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林家正則說,據規定,在租賃期間裡,房東不能用任何理由調整租金,因此房東的主張是無效的。相關糾紛可請行政院消保官處理,將要求房東進行改進與罰鍰。

林楚茵要求,政府應針對相關法規澄清,且強化宣傳不得記載事項及房客救濟管道,避免租屋族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