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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災擴大納保 4人以下企業也涵蓋

行政院會25日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將職業災害保險從《勞工保險條例》中獨立出來。(中央社)
行政院會25日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將職業災害保險從《勞工保險條例》中獨立出來。(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賴玟茹/臺北報導】行政院會25日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將職業災害保險從《勞工保險條例》中獨立出來。重大變革包含「擴大納保範圍」,事業單位不論人數一律強制納保;投保薪資上限從4萬5,800元提高至7萬2,800元,預估33萬名勞工可受惠。另也全面提高職災給付水準。

勞動部表示,由於現行勞工保險是綜合保險,涵蓋普通事故保險與職業災害保險,但兩者保障目的不同,4人以下微型企業也未強制投保,且投保薪資最高僅4萬5,800元,難以提供職災勞工適切的保障。另外,《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則是補充職災預防、補償及重建制度的不足,但因財源不穩,業務多以計畫方式辦理,難以培養專業人力及永續經營。

為此,勞動部這次推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立法,特別將職業災害保險從《勞工保險條例》抽離,並整合《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以建構職災預防、補償及重建的完善保障體系。

擴大納保範圍 4人以下微型企業強制納保

勞動部說明,這次的重大變革之一就是「擴大納保範圍」,只要是受僱登記有案事業單位的勞工,不論僱用人數多少,皆強制納保;且保險效力自到職日起算。雇主若未依規定加保,勞工仍可請領職業災害保險給付,而雇主除了必須繳回應給付勞工的錢之外,還會因沒有確實加保挨罰2~10萬元。

至於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的職業勞工,將透過職業工會強制納保。此外,受僱自然人雇主的勞工,也納為特別加保對象,並規劃簡便加保措施,以利雇主為其加保。

投保薪資上限提高 勞動部:未增加雇主負擔

草案中的第二項重點則是「提高投保薪資」。勞動部表示,投保薪資上限將從現行的4萬5,800元提高至7萬2,800元;並取消部分工時的投保薪資級距,下限從原本的1萬1,100元提升至最低基本工資(今年為2萬4千元),若低於基本工資者一律提高到以基本工資投保。勞工薪資水準涵蓋率將從現在的7成3提高至9成以上。

不過,由於投保薪資上限提高,代表僱主每月繳納的保費會增加。勞動部次長王安邦指出,新制實施後,依各行業不同費率,僱主每人每月負擔的職災保費介於50~153元之間,平均每位僱主為每位勞工負擔的保費會由66元提高到75元;但過去因投保薪資上限較低,薪資短差金額要由雇主另買商業保險補足,上限提高後雇主就不必再額外花錢。

刪除年資計算方式 全面提升職災給付水準

依據草案內容顯示,傷病給付成數第二年將從現行的5成提高至7成;而職災勞工將不再以年資作為給付標準,「失能年金」依據3種不同程度分別依7成、5成、2成來計算;「遺屬年金」部分則依投保薪資5成發給,若不符遺屬年金請領資格,則可改領遺屬一次金。

勞動部強調,未來法案通過後,除現行已加保職災保險的勞工外,更擴大職業災害保護網,推估新增33萬人可納入職業災害保險保障範圍,總體會有1,088萬名勞工受惠,保費收入則將從約80億增加至90億元。且藉由整體保障的提升,及穩定財源挹注職災預防及重建業務,全體被保險人及投保單位皆可受惠。◇

職災保險四大改革

項目

現行(附屬於勞保)

新版改革(單獨立法)

提高投保薪資上限

4萬5,800元

7萬2,800元

提高投保薪資下限

1萬1千元

2萬4千元

擴大納保對象

▪4人以下公司的勞工,因未強制納入勞工,其勞工現屬自願加保。

▪受雇於自然人的臨時工(邊緣、非典型勞工),無法投保。

▪4人以下公司員工,14萬家公司、約32萬名勞工,能夠納保。

▪受雇於自然人的臨時工,可採取簡易投保。

調高職災各項給付(包括傷病給付、失能年金、遺屬年金等)

各項給付受制於勞保整體制度的衡平,難以調升。

提升各項給付

資料來源:勞動部    記者賴玟茹/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