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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罰中火2千萬 經部:快完成天然氣機組

臺中電廠啟動3號燃煤機組,遭中市府開罰最高 2,000萬元。(臺中市政府提供)
臺中電廠啟動3號燃煤機組,遭中市府開罰最高 2,000萬元。(臺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黃玉燕/臺中報導】臺中火力發電廠6日下午5時開始投煤發電,中市府斥其未遵循5日停工命令,7日依違反《空污法》,開罰最高2‚000萬元罰鍰,連續兩日共開罰2‚300萬元。市長盧秀燕回應媒體表示,中火平均一部機組一天需投入約4‚000公噸的煤炭,全國供電目前充裕呈綠燈等級,備轉容量率10%以上,不解為何台電要急著重啟3號燃煤機組,對市民健康造成傷害。 

中市府表示,台電公司5日晚間無預警啟動中火3號機組,環保局第一時間前往稽查,發現中火3號機以柴油燃燒點火預熱,尚未燒煤發電,考量違規情節,處分300萬元並命停止操作,並於5日下午5時遞送裁處書至中火及台電公司。台電在收受裁處書後,卻是隨即開始投煤發電,不遵行停工命令。根據台電網站5日7時資料顯示,3號機組發電量已達機組裝置容量10%。

中市環保局主祕江明山率隊稽查後,確認投煤量已達每小時28噸,爐溫也提升至超過攝氏430度,且已併聯發電;市府將依《空污法》再次裁罰,並開罰最高金額2‚000萬元處分,並將負責人函送司法機關偵辦。

市府說明,中火3號機組至今未重新提出許可申請,仍屬許可證遭廢止狀態,且依環保署空氣品質監測結果,5日下午5時起,中火下風處的彰投雲嘉南等地區,已有部分測站空氣品質不佳達「橘色提醒」或「紅色警戒」等級。

根據臺中市府行政作為,已於去年6月針對中火2號機稽查認定啟用,開罰10萬至2‚000萬元,並要求立即停工。如今針對中火3號機,同樣在稽查後,採最高開罰。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說,發電是供應臺灣人民所需,如果真要減少空汙,目前最好的方式就是趕快完成天然氣機組,替代燃煤發電,但台中市政府都審卻卡住中火兩部燃氣機組建置計畫9個月未過。台電董事長楊偉甫去年因2號機重啟被臺中市移送檢調一次,現在又因3號機重啟再被移送一次。

曾文生指出,中市府以誤繕公文為由,逕自廢止中火2、3號機操作許可,並無正當性。中市府對中火2、3號機的廢證,2020年被環保署撤銷裁處。中市府不服,向最高法院提起停止執行申請卻被駁回。2、3號機組的合法性等同有環保署、法院背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