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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婦人事後飲酒 美髮師疑躲酒駕刑責

圖為黃暐瀚(前中)與家人下午到車禍現場招魂。(中央社)
圖為黃暐瀚(前中)與家人下午到車禍現場招魂。(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臺中市一名7旬婦人於5日清晨3時許,過馬路途中遭迎面疾駛而來的黑色賓士轎車撞擊,緊急送醫搶救後宣告不治。警方調查,駕駛為一名30歲美髮師方男,肇事後竟至超商買啤酒喝,企圖規避酒駕刑責;警方也證實,罹難婦人為知名媒體人黃暐瀚的母親。

據警方調查,方男於5日清晨3時許,駕駛登記在他的妻子名下的賓士車,行經南區東興路一段、樹義一巷路口時,迎面撞擊正在過馬路的7旬陳姓婦人,並拖行逾50公尺以上才完全煞停,巨大撞擊力道致整片擋風玻璃碎裂;陳婦左腳骨折、顱內出血,經緊急送醫搶救後仍傷重不治。

而方男肇事後竟至附近超商內購買啤酒當場飲畢,到案後酒測值高達0.40毫克;方男辯稱,他在肇事前並沒有喝酒,是因為肇事後太緊張,才會到超商買啤酒喝,藉此緩和情緒。全案警方將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罪偵辦。

警方證實,罹難婦人為黃暐瀚的母親,案發後黃暐瀚的哥哥趕赴派出所時表示,陳婦目前是一人獨居在案發地點附近,但他也住在附近,2人時常會一起吃飯,而陳婦平時就有於清晨4時許出門晨運的習慣,案發當天可能是因為肚子餓,才會提早出門買東西吃。

至於外界質疑方男買酒喝是想規避酒駕刑責,從黃暐瀚表示,警方有行車記錄器等證物,家屬相信警方會釐清、調查清楚。前往臺中殯儀館慰問的臺中市長盧秀燕則強調,市府強烈譴責類似酒駕肇事案,警方已將肇事者帶回偵訊,一定會依法究辦。

另外,有資深員警指出,十餘年前就曾有酒駕肇事者趁警方未抵達現場時,至超商買酒並在監視器下飲盡,藉此主張酒測數據無效。但警方仍可調閱肇事者案發前的足跡,是否有飲酒或走路搖晃等畫面;其次,也可以人體正常酒精代謝率及飲酒後體內酒精正常提升濃度來推算飲酒時機,雖然耗時費力,但仍可將犯嫌繩之以法,杜絕歪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