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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定檢到期 可延至警戒結束後1個月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因應全國中共肺炎(武漢肺炎)本土疫情仍嚴峻,為減少人流及接觸,公路總局2日宣布,一般民眾使用的自用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車輛定期檢驗最後應到檢期限在警戒期間者,可延長至警戒結束後1個月內完成驗車。

公路總局表示,因中共肺炎疫情影響,5月19日已訂頒「因應民眾受新冠肺炎防疫措施影響之各項公路監理業務權益措施」,針對「車輛定期檢驗」業務,如民眾因居家隔離、檢疫或確診等原因無法於期限完成驗車,得於原因消滅後6個月內,憑相關證明文件完成驗車視同未逾期且免罰。

但因疫情嚴峻,為配合指揮中心呼籲民眾減少外出指引,公路總局表示,針對自用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其檢驗應到檢期限於3級警戒期間的車輛,可延長至警戒結束後1個月內完成辦理檢驗,如在該期間已繳納逾期檢驗罰鍰者,公路監理機關將通知車主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