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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企業須強化年報、投信ESG資訊揭露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擷自金管會6月15日線上會議)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擷自金管會6月15日線上會議)

【記者賴意晴/臺北報導】綠色金融近年成國際趨勢,引導企業重視「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議題。金管會表示,為營造健全ESG生態,以強化企業永續經營及資本市場競爭力,將於今年強化「年報」及「投信基金」之ESG資訊揭露,進一步促使企業重視社會責任。

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週二(6月15日)表示,金管會去年8月發布「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規畫參考國際氣候相關財務揭露規範(TCFD)強化企業社會責任(CSR)報告書的ESG資訊揭露;今年則將強化「年報」及「投信基金」兩大面向之ESG資訊揭露。

第一,在年報方面,為使公開發行公司建立永續經營概念及重視氣候變遷議題,金管會已於去年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要求公司應揭露營運相關之ESG議題的風險評估及其管理策略,並評估氣候變遷的潛在風險等資訊。

為進一步提升各公司ESG資訊揭露品質,及提供更具可比較性之資訊,將修訂年報附表、增訂參考範例及揭露指引,以引導公司揭露較為重要之環境及社會議題,如在環境方面,揭露碳排放、用水量、廢棄物等量化資訊;在社會方面,揭露職業安全(如職災數據)、職場多元化與平等(如女性職員及高階主管之佔比)等更為具體明確及量化之內容,以實踐企業永續發展之目標。

第二,在投信基金方面,鑑於投信業逐漸在投資決策過程中考慮ESG因素,並發行相關主題之投信基金,我國近期參考國外主管機關對 ESG 基金資訊揭露規範,研議訂定「投信事業發行ESG相關主題之投資基金資訊揭露事項審查監理原則」,規範ESG基金資訊揭露共同格式,加強基金公開說明書在ESG投資方針揭露事項的完整性。

蔡麗玲指出,現行規定是,若投信發行標榜ESG基金的話,至少60%要投資ESG主題相關標的;截至今年4月底止,國內投信已有25檔與ESG、綠色金融相關的基金,規模達新臺幣1,215億元。

蔡麗玲表示,上述監理原則草案已請投信投顧公會對外徵詢業者意見,預計於今年7月底前發布;ESG資訊揭露的年報指引也將在今年底前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