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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場所有條件開放 陳宗彥:須先提報防疫計畫

圖為寺廟示意圖。(中央社)
圖為寺廟示意圖。(中央社)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全國三級警戒延長至7月26日,宗教場所允許有條件開放,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9日表示,宗教團體仍須事先提報防疫計畫給主管機關,防疫計畫有六大內容,包括人員造冊、若出現確診者足跡的應變措施,並須進行人流控管,最多不得超過99人,若達可容留上限時,也應暫停進入等。

陳宗彥提到,社會各界對於宗教場所有條件開放的配套措施比較關心,因絕大多數國人都有各自信仰,原則上在三級警戒狀況下,須提報防疫計畫,並經主管機關同意,地方團體向鄉鎮市區公所提報,全國性財團法人則是報給內政部處理。

防疫計畫要有六大內容,陳宗彥提到,包括內部工作人員名冊、健康監測措施、監測異常處理機制、內部人員衛生防護措施、清潔消毒、開放民眾入內防疫配套措施等,最後則是內部人員發生確診,或者宗教場所若有確診足跡的應變措施。

至於落實宗教場所防疫措施有五項,陳宗彥表示,分別有實聯制、進入宗教場所應該全程佩戴口罩、禁止飲食,且入口處需量體溫、噴酒精等,入內民眾應保持1.5公尺社交距離,參加宗教儀式人員也要採梅花座,需要固定座位不能隨意移動。

另就人流總量管制部分,陳宗彥說明,因為宗教場所大小不一,基本原則是2.25平方公尺可站一人,最多不得超過99人,入口應有管控人員管制,入場民眾達到可容留上限時,應暫停民眾進入,並引導民眾排隊入場,即便排隊仍需要維持社交距離。

陳宗彥提醒,其他防疫注意事項內容,包括寺廟裡面不提供籤筒給民眾使用,其他易接觸性的物品,也需要落實清潔消毒,像是手部噴灑酒精,也需要指派專人定時進行消毒措施。

陳宗彥表示,措施內容已與地方政府的民政機關溝通協調,各地方政府也清楚相關作為,宗教場所在三級警戒期間,若認為確實能夠做好相關防疫措施,就可以擬具防疫計畫,向各縣市主管機關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