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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獵狐行動 陸特工在美被起訴

2017年4月12日左右,美國邊境官員在檢查朱峰(音譯)的行李時,發現夜視鏡。(擷自起訴書)
2017年4月12日左右,美國邊境官員在檢查朱峰(音譯)的行李時,發現夜視鏡。(擷自起訴書)

【記者蔡溶/紐約報導】2020年10月,美國司法部首次起訴中共「獵狐行動」的參與者,近日美國政府再起訴兩人,包括一名中共檢察官。

美國司法部週四(7月22日)在聯邦法庭指控9人密謀在美國擔任中共的非法代理人,參與串謀實施跨州和國際跟蹤。兩名被告圖蘭(Tu Lan,音譯,以下皆為音譯)、朱峰(Zhu Feng)還被控妨害司法和串謀妨害司法罪。

美司法部說,他們在中共政府官員的指示下,對某些美國居民進行監視、騷擾、跟蹤和脅迫其返回中國,中共稱此種「全球性協調和在法律外進行」的遣返工作為「獵狐行動」。

中共官方稱,他們鎖定的對象是遭中國司法制度通緝的涉貪人員,不過華府曾表示,獵狐行動的目標是北京當局的反對者、異議人士或批評者。

起訴書表示,50歲的圖蘭曾在中共漢陽檢察院擔任檢察官,她飛往美國指揮騷擾活動,並命令同謀銷毀證據,以阻撓刑事調查。

被告人圖蘭、胡吉(Hu Ji)、李敏君(MinJun Li)、翟永強(Zhai YongQiang)、朱峰仍逍遙法外。共同被告麥克馬洪(Michael McMahon)、鄭聰穎(Zheng CongYing)和朱勇(Zhu Yong)不久後將在紐約東區法院受審。第九名被告的姓名仍未解密。

聯邦代理檢察官卡蘇利斯(Jacquelyn M. Kasulis)說:「被告擔任中共的代理人,進行非法和祕密活動,騷擾、威脅美國居民,迫使他們返回中國。未註冊的外國流動特工不得在美國領土上對美國居民進行祕密監視,他們的非法行為將受到美國法律的全面制裁。」

司法部國土安全司代理副部長萊斯科(Mark J. Lesko)說,「世界各地的執法人員都按照專業的行為準則行事,他們採取行動是為了執行法律,而不是以如此惡劣的方式違反法律。(中共)檢察官和警察不僅在美國境內指揮和參與犯罪計畫,而且還試圖掩蓋它,這是對最高司法權的侮辱。」

陸特工跟蹤美國居民

根據起訴書,大約在2012年和2014年,中共政府促使國際刑警組織對中國一對夫婦發出「紅色通緝令」,理由是他們因「貪汙、濫用職權和受賄」被中國政府通緝。這對中國夫婦2010年起住在美國,赴美前男方曾是中共政府官員。

起訴書指,中共公安部執行「獵狐行動」的中共政府官員,沒有得到美國政府的批准、協調,祕密前往美國,並指示在美國的非官方人員從事違反美國刑法的活動。

2017年4月,中共漢陽檢察官圖蘭和武漢公安胡吉指揮,將目標人年邁的父親從中國送到美國,以威脅目標人:如果他不回中國,他在中國的家人會受到傷害。

他們先是指揮朱峰、胡吉和朱勇與私家偵探麥克馬洪合作,蒐集情報、調查、監視和定位目標夫婦。隨後,圖蘭親自陪目標的父親和醫生李敏君一起飛美國。在美國期間,圖蘭指示幾名同謀監視目標一家人。之後,圖蘭回到中國,繼續與胡吉和其他中共官員一起進行監督行動。

2017年4月9日,圖蘭指示朱峰,讓目標人的父親說服兒子服從。在計畫失敗後,兩人指示將目標的父親送回中國。圖蘭建議住在皇后區、持綠卡的朱峰也「盡快返回中國,避免任何風險」。

2017年4月12日左右,美國邊境官員在檢查朱峰的行李時,發現夜視鏡。朱峰藉口說夜視鏡屬於圖蘭,圖蘭是他「叔叔的朋友」,他為圖蘭旅美當「導遊」,對她在中國的工作「一無所知」。起訴書還提到,為了逃避偵查和阻撓美國的刑事調查,圖蘭指示朱峰「刪除所有聊天內容」。

主嫌最高或被判20年

7個月後朱峰返回美國,後來他向美國政府承認說,他認識武漢公安胡吉,此人在2015年或2016年曾把朱峰的一名家庭成員「獵」回中國。從2016年9月起胡吉派他參與了幾個與目標夫婦有關的獵狐行動。

從2017年至2019年期間,其他被告繼續在中共政府的指示下騷擾和跟蹤目標人。例如,2018年9月4日,鄭聰穎和同謀開車到目標位在紐澤西的家,兩人試圖強行打開前門,並在門上貼威脅字條。字條內容是:「如果你願意回大陸坐十年牢,你的老婆子女沒事。這事到此為止!」

起訴書要求沒收朱峰的財產中,涉及犯罪行動的收入。如果罪名成立,非法擔任中共代理人一罪將面臨最高10年監禁,串謀擔任未註冊代理人將面臨最高5年監禁,跨州跟蹤罪最高判5年監禁。被告人圖蘭和朱峰分別被控妨礙司法公正和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其中任何一項罪名成立,最高可判處20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