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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公務機關不會要求民眾交付財物

行員及警方及時阻止詐騙行為。(基隆市警察局提供)
行員及警方及時阻止詐騙行為。(基隆市警察局提供)

【記者陳秀媛/基隆報導】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忠二路派出所巡佐陳明熙、警員謝一豐、張楷濠於8月30日14時許接獲基隆二信銀行報案表示:有民眾欲提領鉅額現金,請求警方到場了解。

忠二所巡佐陳明熙、警員謝一豐、張楷濠。忠二所巡佐陳明熙、警員謝一豐、張楷濠。(基隆市警察局提供)

警方到場後,該民眾向警方表示,接到電話自稱「反詐騙165專線」之人,告知其涉及洗錢案件,需交付相當財產做保證金,於是前往銀行解除定存,提領新台幣150萬現金。

警方綜合上述情況,判斷此為詐騙行為,當場向該民眾解釋假冒檢警一貫的「話術」,經過「真警察」與行員的協助,得知自己差點遭「假警察」詐騙,民眾十分感激行員及警方的積極關心及阻詐行為,保住積蓄。

警方提醒民眾,詐騙集團常假冒公務機關,如地檢署、警察局、衛生局等等,以涉及刑事案件須交付保證金、遭冒用證件需財產證明等話術行騙,此為一貫詐騙手法,請民眾提高警覺,公務機關「絕不會」要求民眾交付任何財物,如有要求金錢往來即為詐騙。若仍有疑慮可撥打110或165反詐騙專線,避免積蓄被不肖人士騙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