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財經 國內

財部:陸製特定鋁箔課徵反傾銷稅 為期5年

圖為鋁箔製餐盤。(VCG/Getty Images)
圖為鋁箔製餐盤。(VCG/Getty Images)

【記者侯駿霖/臺北報導】針對來自中國產製進口特定鋁箔反傾銷稅案結果出爐,財政部關務署8月31日公告課徵反傾銷稅,為期5年,並溯及至今年2月22日實施,課徵稅率來到19.42%至31.36%不等。

中國近年鋁箔產量過剩對外傾銷,已陸續遭到美國、歐盟、墨西哥等國課徵反傾銷稅,進而讓大量鋁箔轉往臺灣市場拋售,侵蝕國內業者生存空間。中鋼鋁業公司去年8月向財政部申請反傾銷稅調查,要求對來自中國進口的特定鋁箔課徵反傾銷稅。

財政部、經濟部今年2月初步認定對國內產業造成損害且有傾銷事實,另依經濟部提供的諮詢意見,並未有充分證據顯示,若採行反傾銷措施對國家整理經濟利益有明顯的負面效果。

財政部8月31日正式公告,將對來自中國進口的特定鋁箔,課徵5年反傾銷稅,最低19.42%、最高31.36%,並回溯至今年2月22日實施。

課徵對象包括「上海神火鋁箔公司」傾銷差率為28.2%;「廈門廈順鋁箔公司」為19.42%;兩家關聯企業「江蘇大亞鋁業公司」及「丹陽市精益鋁業公司」,統一適用27.23%稅率;「昆山鋁業公司」與其餘中國特定鋁箔製造商或出口商,則一律課徵31.36%。

關務署進一步表示,涉案貨物進口商已繳納的臨時課徵反傾銷稅,若高於依核定課徵稅率計算稅額者,依《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第41條第2項規定,反傾銷稅期間有溢繳稅款者,將退還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