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鳥嘴潭工程空污嚴重 環保局稽查告發裁處

南投縣政府環保局日前跨科室前往鳥嘴潭人工湖執行空汙稽查。(南投縣政府提供)
南投縣政府環保局日前跨科室前往鳥嘴潭人工湖執行空汙稽查。(南投縣政府提供)

【記者林萌騫/南投報導】南投縣政府環保局日前跨科室前往鳥嘴潭人工湖執行空汙稽查,發現工區多項環境污染防治亟待改善,已予告發裁處。

南投縣議會臨時會議員反映鳥嘴潭人工湖工程施工造成大量揚塵、空污嚴重,要求環保局加強稽查管制,以減少空污影響民眾健康。

鳥嘴潭人工湖工程施工造成大量揚塵、空污嚴重。鳥嘴潭人工湖工程施工造成大量揚塵、空污嚴重。(南投縣政府提供)

環保局表示,在空污防制部分,查核現場洗車台、出入口周邊、工區內車行路徑、土石物料堆置區等污染防制措施,多未能符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並依法裁罰。

而在水污染部分,則因現場洗車台沉砂池功能不足,洗車廢水未經有效沉澱即排入地面水體,也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併予裁處。

另外,在工區西側出入口及洗車台出口道路查核時,環保局發現有明顯泥濘道路髒污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規定。

環保局也同時查核事業廢棄物管理資訊系統,該工區廢棄物貯存情形逾每月五日仍未定期上網申報,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規定,都將依法告發處分。

現場稽查時,環保局另發現工區內設有土石碎解洗選區,經查原環境影響說明書件核定內容,並未述明將於工區設置碎解洗選區及附屬設備,

因土石碎解洗選有增加環境污染負荷及負面影響且為原環評未核定之設施,此行為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6條規定,可依同法第23條規定裁處。

不過,本案環評審查係屬中央環保署權責,環保局表示,此部分將函請環保署本權責妥處,並建請將其納入水利署最近提報之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書內容加以審查其對環境之影響評估。

環保局長方信雄指出,本次稽查所見缺失,已告知開發單位及施工單位應改善事項,也請中水局針對缺失項目儘速改善,同時說明有關工區挖出的石綿篩下物。

方信雄也就中水局未能依環保局2021年4月30日召開的石綿廢棄物處置會議結論,提出石綿篩下物處置計畫書報審後再清理,即已逕行清運至外縣市剩餘土石方再利用廠乙事表達遺憾。

因事涉有害廢棄物的採樣方法、妥善清理及保障供水安全,此部分環保局已另案採樣石綿篩下物進行檢驗,請中水局應俟環保局檢驗結果及後續通知,依法辦理妥善清理工作,現階段請再利用廠商暫停移動及暫停再利用行為。

方信雄強調,因鳥嘴潭工程工區發現石綿有害廢棄物,除石綿篩下物後續應依環保局檢驗結果依法妥善清理外,也籲請中水局應進行全區調查,以釐清是否還有未發現之石綿廢棄物,以利後續妥善清理,保障供水安全。

因環評審查係屬中央權責,方信雄表示,將建請環保署將此部分納入水利署最近提報的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書內容並加以審查其對環境及供水的影響,建議應進行全區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