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焦點

商人代購陸製額溫槍被退貨 非法輸臺販售獲緩刑

圖為額溫槍示意圖。(中央社)
圖為額溫槍示意圖。(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高雄一名列印器材銷售商鄭男去(109)年初受旅居中國的臺灣石獅市同鄉會長邱男委託,向某科技公司訂購中國製額溫槍,欲捐贈給中國福建省石獅市紅十字會,卻因延期交貨而被退貨;鄭男便私下將額溫槍轉運來臺,販售牟利10萬餘元,遭法院判刑4月、緩刑2年。

檢方調查,邱男斥資130萬元欲購買額溫槍捐給中國福建省石獅市紅十字會,因此委託鄭男辦理,鄭男向某科技公司簽約訂購278支,該科技公司則向中國額溫槍製造商下單。未料,疑因交貨延期,遭臺灣石獅市同鄉會退貨,並另向其他單位採購;鄭男只好拜託石獅市紅十字會簽收後轉給同鄉會,再派秘書將該批額溫槍私下帶回臺灣。

判決指出,鄭男此前也另向非法輸入另一款中國製額溫槍的何男取得20支,明知額溫槍是醫療器材,未經許可不得輸入及販賣,卻自去年3月31日起在通訊軟體LINE群組「中華南方兩岸交流協會」、「中華文創商務交流」中,以每支新臺幣1,500元至2,700元不等的價格販售給不特定人士;截至同年5月6日遭警方查獲為止已出售86支,不法獲利10萬餘元。

高雄地院審理認為,未經核准輸入醫療器材並販賣,不僅影響主管機關對於醫療器材安全的審核,也對消費者健康造成潛在危害;但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無任何犯罪前科,因此依違反《藥事法》販賣非法輸入醫療器材罪將他判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並沒收犯罪所得。

另外,法官審酌,鄭男是因額溫槍的捐贈過程中發生遲誤,才會販售該批未經核准的醫療器材而誤蹈法網,且鄭男過去長期積極參與社會志工愛心活動,因此宣告緩刑2年,以利他改過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