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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籍投票公投先行 藍強納選舉綠反對

圖為投票示意照。(記者陳柏州/攝影)
圖為投票示意照。(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7日繼續審查行政院所提「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擬透過專法先推動對「事」的全國性公投以不在籍方式投票,但藍委林為洲等人也同時提出多個版本的「公民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擬將對「人」的選舉一併納入,最終未能達成共識。

有別於林為洲、溫玉霞、林思銘等人所提將「不在籍投票」納入對「人」選舉的版本草案,行政院版本以專法的方式,僅將對「事」的公民投票適用,且只限於「全國性」公投,抱持著「先求有,再求好」的保守態度。但各委員所提版本眾多,有的在《公投法》中增訂不在籍投票相關條文,有的則以「公民不在籍投票專法」涵蓋公投及選舉。

討論才剛開始,召委林為洲就以各委員所提版本差異很大為由,要求將各版本保留,出委員會後再於黨團協商時處理,但由於未指定保留何種版本,等於讓所有版本都保留,使當天委員會流於程序形式。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在臉書發文表示,唯一的共識是,擋住了通訊投票、海外投票等反對黨的提案,但反對黨還是堅持所有選舉都要實施不在籍投票,目前的主要版本也都是要對全民開放不在籍投票,而這些她都反對;最後在15條條文中只通過四條,其他全部保留至朝野協商。

民進黨立委湯蕙禎強調,台灣的選舉、投票之所以能使民主制度穩步成長,是因為一直以來都很小心翼翼的做好每一個步驟,而目前的重點在於「全國性公投」,若將地方公投、選舉都納入的話是無法討論的,先求有再求好才能逐步向前走,若一個不小心就會使台灣的民主制度全盤大亂。

地方性公投不在籍投票 中選會:實務上不可行

針對政院版草案名稱納入「全國性」的問題,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認為,應保留地方性準用的空間,若全國性公投可不在籍投票,沒有道理地方性卻不行,因此建議不宜在名稱上予以限制。國民黨立委林思銘也說,既然草案第1條就已限制是「為實施全國性公民投票之不在籍投票」,理應保持一定彈性,否則恐增加未來修法困難度。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則說明,原本報政院版本的草案名稱為「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但政院審查時考量草案內容規範對象都是全國性,因此才將「全國性」那入名稱,這是好的;且若要進行「地方性」公投不在籍投票,需考量少數選票開票計票、運送彙整等選務問題,在實務上來說是不可行的。

林為洲也以新竹市地方公投案「我愛喝乾淨水」為例表示,擁有當地戶籍的人可能遍及全國,如何設置投票所是很大問題,除非與全國性公投同時舉行,否則將會有資源耗費、投票所過於分散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