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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囤房稅不一致 立委:民眾恐用腳投票

財政部日前邀集六都及新竹縣市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討論適度採用房屋稅差別稅率(囤房稅率)的可行性。圖為示意圖。(中央社)
財政部日前邀集六都及新竹縣市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討論適度採用房屋稅差別稅率(囤房稅率)的可行性。圖為示意圖。(中央社)

【記者侯駿霖/綜合報導】財政部日前邀集六都及新竹縣市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討論適度採用房屋稅差別稅率(囤房稅率)的可行性。財政部長蘇建榮25日表示,若六都與主要縣市一起調整,其他縣市將視情況跟進,地方政府在現行制度下如果覺得還不夠,可再加徵30%。不過,立委張其祿指出,目前部分縣市「逆著做」,不課囤房稅的地方將炒得更凶,使地方縣市差異加深,民眾也會用腳投票,中央應拿出更強硬的手段。

立法院財委會25日審查「使用牌照稅法」14案,蘇建榮列席備詢。為抑制炒房,財政部已邀集地方縣市政府討論落實囤房稅率,以實現居住正義。

蘇建榮在答詢時表示,依現行房屋稅條例規定,地方政府可視實際情況而定,非自住的住家房屋課徵1.5%至3.6%稅率;目前臺北市、宜蘭縣、連江縣均已課囤房稅,臺南市已在議會審議、預計明年實施,桃園市、高雄市、新竹縣市、新北市都將考慮跟進。

不過,若許多縣市都實施囤房稅,對於不實施的縣市來說,會有「同儕效應」,財政部也會將其列為稅捐稽徵業務考核指標之一。

蘇建榮說,在現行稅制下,如果六都與主要縣市一起調整,其他縣市也會視情況適度調整,讓持有房屋的成本相對提高。他透露,有某縣市因去年大降公告地價,使稅基大幅降低、減少稅收,故在稅捐稽徵業務考核時將其評低。

立委林楚茵表示,財政部推動囤房稅,除了跟地方「喝咖啡」,重點是如何讓地方更願意響應居住正義,希望壓力不要只是留在中央。立委郭國文也提醒,除了稅率,稅基問題也很重要。

立委曾銘宗指出,若各縣都跟進調高稅率,財政部是否有積極作為?蘇建榮回應,如果各地方政府認為還有不足,可依地方稅法通則,在最高稅率的範圍內加徵30%,例如:臺北市若認為3.6%的稅率不夠,可加徵30%來到4.68%,財政部基本上不會反對。

張其祿提到,臺中市大降稅基,與部分縣市跟進課徵囤房稅不同,恐加深各地縣市差異,造成有人到稅率較低的縣市炒房,最後出現大家用腳投票的狀況,對於「逆著做」的縣市,中央應採更強硬的手段來特別監管。

立委邱顯智表示,財政部為主管機關,立法院已多次審囤房稅,財政部應推出自己的版本,且若沒有對房屋全國總歸戶,實務上難以達到打炒房的成效。

蘇建榮答詢指出,房屋稅為地方稅,現行稅制是授與地方政府決定,財政部僅能建議地方政府適度調高;如果全國總歸戶,恐對全國稅捐稽徵造成相當大的負荷,財政部必須得考量。

陳其邁再談囤房稅

高雄市長陳其邁25日再次強調,房屋屬於消費財、不是投資財,不是用來炒作而是拿來居住使用,高雄市政府決定實施囤房稅,目前正在積極規劃囤房稅相關配套,合理自住使用的民眾將不受影響。

陳其邁表示,高雄房市推動1.05萬戶社宅,配合捷運紅線延伸、黃線興建,並在捷運路網開闢、提供平價住宅,皆已請都發局研議,盼能讓房市價格朝健康合理的方向發展。同時,也請地政局加強查緝違規紅單。

根據高雄市政府統計,應稅房屋約106萬戶,非自住約8.4萬戶,預計在今年12月底前擬訂「高雄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送議會審議。陳其邁指出,囤房稅房差別費率還在研議,也希望可杜絕負擔轉嫁情況,民眾只要是自己正常使用的住宅,權力不會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