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文化 藝文活動

臺蘋果日報委任臨時清盤人處理 民團盼文化部因應

臺北市內湖區行愛路臺灣《蘋果日報》總社。(Solomon203/維基百科)
臺北市內湖區行愛路臺灣《蘋果日報》總社。(Solomon203/維基百科)

【記者徐翠玲、李怡欣/臺北報導】香港高等法院15日審理香港財政司申請壹傳媒清盤案,且正式頒布壹傳媒清盤令。此外,臺灣《蘋果日報》相關事宜,將由香港法庭委任的臨時清盤人處理。經濟民主連合表示,壹傳媒清算過程恐涉及臺灣《蘋果日報》與《壹週刊》的大量採訪資料,將嚴重危及臺灣國安,希望文化部一週內提方案因應。

綜合港媒報導,香港財政司長陳茂波根據《公司條例》,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提交壹傳媒的清盤呈請,聆訊15日早上進行,由於壹傳媒代表並未到場,聆案官黃健棠在無人反對下批准,正式頒令壹傳媒清盤。

香港政府委任律師林卓麟庭外透露,壹傳媒香港清盤程序已完成,臺灣《蘋果日報》的相關事宜,將由香港法庭委任的臨時清盤人處理。

報導指出,陳茂波7月28日表示,引用《公司條例》委任資深會計師、會計師公會前會長陳錦榮為審查員,調查壹傳媒事務。

陳茂波9月29日說,已根據《公司條例》賦予權力,考慮早前審查員提交的一份中期報告後,認為出於公眾利益須將壹傳媒清盤,決定向原訟法庭提交有關呈請。

此外,港府9月底表示,政府委任的審查員未能索取所需資料,因此進入壹傳媒大樓蒐集證據。

外界擔憂香港相關方面執意以《港版國安法》凍結香港壹傳媒資產並強制清算,除傷害原有股東權益,恐使臺灣《蘋果日報》員工個資、新聞資料庫等遭不當利用,致臺籍員工及相關人士可能面臨追訴風險,及相關個資與隱私恐受侵犯擔憂。

陸委會:密切注意事件發展

對此,陸委會強調,人身自由、言論自由、個人隱私保護等,都是《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特別是個資保護,凡新聞媒體事業基於報導特定目的而蒐集的個人資料,相關處理利用均須嚴格遵守法律限制,以防止個資洩漏或遭不法濫用。倘若蒐集特定目的消失,亦應依法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項資料。

陸委會指出,政府正持續密切關注壹傳媒清盤事件發展,如果相關方面藉機將侵犯自由人權的黑手伸入臺灣,相關機關將依法採取必要因應作為,以保障民眾權益及公共利益。

經濟民主連合提到,香港壹傳媒清盤將波及臺灣蘋果日報與《壹週刊》,且清盤過程恐涉及大量採訪資料,造成新聞自由、個資保護與國家安全的嚴重危機。

台灣公民陣線組織部主任許冠澤代表經濟民主連合前往文化部,遞交〈給文化部長的一封信〉,由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副司長朱砡瑩接收。

〈給文化部長的一封信〉寫道,文化部長李永得曾是第一批前往中國採訪的記者,親眼見證中共對異議人士的監控與打壓,去年9月也在「蘋果人物」專訪中說過,自由是臺灣最重要的資產。因此,希望文化部身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一週內對壹傳媒清盤的影響提出應對方案,包括依《個資法》限制《蘋果日報》個資跨境傳輸,並與民間團體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