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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變身餐酒館入住宅區 議員籲加強管理

議員陳文正指出,有民眾發現住宅區內出現「水煙館」、「髮廊酒吧」,疑似以「餐酒館」名義,假「餐飲業」進行商業登記。(記者黃玉燕/攝影)
議員陳文正指出,有民眾發現住宅區內出現「水煙館」、「髮廊酒吧」,疑似以「餐酒館」名義,假「餐飲業」進行商業登記。(記者黃玉燕/攝影)

【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台中市10年前阿拉夜店大火造成9死12傷慘劇,議會為此通過「休閒娛樂服務業」自治條例,將無人陪侍的「飲酒店業」納入八大行業。但近期有民眾向市議員反映,住宅區內出現「水煙館」、「髮廊酒吧」,疑似以「餐酒館」名義,假「餐飲業」進行商業登記。議員陳文政指出,娛樂業經營方式日新月異,市府應檢討管理辦法,維護住宅區、學校周邊安寧,也兼顧業者生存與發展。

針對「餐酒館」亂象,陳文政指出,根據《台中市休閒娛樂服務業管理自治條例》規範,八大行業營業場所,應距離住宅區50公尺以上,以及距離中、小學、高中職校、醫院200公尺以上。但這些新興型態的娛樂服務業,都以餐飲業進行申請,導致學校旁邊不能開夾娃娃機店,水煙館、髮廊酒吧等店家卻也可以營業。他呼籲市府應該檢視相關商業登記辦法,落實聯合稽查。

陳文政強調,不是要消滅這些業者,因為有人的地方就有娛樂需求;他以美國禁酒令為例,過度的禁止反而造成私酒亂象、無法管理,而台灣調酒專業人員,也是國際競賽中的常勝軍,政府應正視業者的生計與發展舞台。

陳文政舉中區繼光街為例,過去曾規劃打造成如香港「蘭桂坊」的pub一條街,讓業者安心營業,他呼籲市府能持續推動,讓業者在特定區域好好做生意,同時以觀光特色的名義為該區域宣傳,幫助業者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