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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諜案屢輕判 司法院:法官缺實務經驗

法院過去審理的共諜案中,「無立即危害」是被告獲輕判的原因之一。法院示意圖。(中央社)
法院過去審理的共諜案中,「無立即危害」是被告獲輕判的原因之一。法院示意圖。(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在法院過去審理的共諜案中,「無立即危害」是被告獲輕判的原因之一。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辦公室向《大紀元時報》表示,滲透行為牽涉的層面非常廣,卻不像一般的竊盜案等可看到立即危害。司法院副秘書長周占春坦言,法院實務上確實較少接觸國安相關法律。

羅致政辦公室說,很多民眾反映共諜案屢遭輕判,建議修法加重刑度,但經研究發現,問題在於法官缺乏國安專業知識,才會讓人覺得「很無力」;與一般的竊盜、殺人案的不同之處在於,滲透行為可能看不到立即危害,但實際上已造成一定的損害,若法官缺乏這方面的專業知識,就會認定沒有危害而輕判。

周占春上週在立法院答詢時坦言,滲透、發展組織等相關法律在法院實務上比較少接觸,「跟我們一般的認知比較遙遠」,還是需要教育;司法院從2016年迄今皆持續與調查局合作,研討各種類型的國安案件案例,也是希望能提升法官對此領域的認識。司法院也強調,為提升法官審理國安案件的專業,已辦理相關專業訓練課程。

據高檢署統計,自2015年迄2020年8月止,因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安全法》經判決確定的141人中,雖然有137人有罪、定罪率達99.3%,但刑期超過6個月的被告僅有19人,其餘皆為6月以下徒刑或拘役,且可易科罰金,不用坐牢。

為此,羅致政上週提出《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反滲透法》修正草案,以增訂條文的方式明定,觸犯各法應交由司法院設置「國家安全專業法庭」審理;為使專庭法官具備國安專業知識,草案也規定法官每年須接受培訓,而培訓內容、時數則授權由司法院另訂。

法務部表態支持 司法院稱尊重

羅致政辦公室指出,提出草案前曾徵詢法務部意見,法務部的態度很正向,因為檢方偵辦國安案件也已朝向專業化,將比照內亂外患罪提升至二審管轄,交由高檢署較具經驗的檢察官偵辦,否則耗費大量資源查獲危害國安者,後續若因法官缺乏專業知識而草率判決,恐讓共諜或有心滲透者認為犯罪成本低而無所忌憚。

不過,司法院的態度卻較為保守,羅致政辦公室當時也曾提出兩個版本的草案,向司法院請教在實務上比較可行的做法,卻未得到正面回應。

周占春說,國安案件不多,但社會上認為法官要充實這方面的專業知識,若立法院認為「國家安全專業法庭」的做法適當,司法院沒有意見、尊重立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