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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練體罰學童險瞎 家長控新北市府、校方包庇

人本教育基金會5日陪同受害學生家長舉行記者會,指控新北市某國小游泳教練體罰孩子,導致眼角膜受傷。(記者林紫馨/攝影)
人本教育基金會5日陪同受害學生家長舉行記者會,指控新北市某國小游泳教練體罰孩子,導致眼角膜受傷。(記者林紫馨/攝影)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新北市林口區某國小在2020年發生一名10歲學童遭游泳教練體罰,導致眼角膜受傷,視力嚴重模糊、差一點失明,然而校方及新北市政府卻不提供調查報告,受害者家長控訴校方及教育局試圖包庇,希望主管機關正視體罰問題;立委則認為應改善現有機制,明確規範零體罰政策。

人本教育基金會5日偕同受害者家長及立委王婉諭、張廖萬堅、范雲、新北市議員戴瑋姍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打傷孩子的教練是新北市政府聘請的專任運動教練,竟將體罰及暴力當成管教,現有的體制以各種方式縱容、輕放體罰行為,才讓孩子不斷暴露在危險中。

受害學童家長表示,根據教練當時的說法,是丟浮板到水面提醒小孩,不小心碰到孩子,但看完監視器畫面後才發現,教練是將浮板舉高瞄準孩子的頭部丟過去。根據孩子的說法,這些體罰是他們的日常,學校明顯沒有盡到監督管理的責任。

家長說,雖然有監視器畫面,但校方及新北市政府都不認為這是體罰,也不提供相關調查報告,想要包庇、避重就輕,希望主管機關能正視體罰問題,並糾正錯誤的體罰行為,還給孩子應有的公道。

與會立委提到,根據《教育基本法》規定,學生的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的侵害;因此,教育部應清楚表達零體罰政策,並要求各單位遵守。

張廖萬堅認為,在講法規、制度面之前,傳統教練基於自身經驗,會用打罵體罰來訓練選手,然而近代都已講求運動科學、用進步的方式在訓練。體罰造成的傷害絕對不是意外,是不當管教,這是可以避免的,因此必須探討制度面。

張廖萬堅說,只有透明程序才是公正的,不透明的程序就容易淪為黑箱作業,會造成制度上的縱容,因此不提供調查報告就不符合法令精神,應去識別化後公開,也應以運動科學的方式進行訓練。

教育局表示,因調查報告內容牽涉第三方個資及權益,不宜完整提供給當事人家長。對此,家長已提出訴願,學校將進行答辯,由新北市政府訴願委員會裁量。另,這件不當管教案,家長與教練調解不成並已對教練提出訴訟,學校後續將依照司法認定結果處理。◇

人本教育基金會5日陪同受害學生家長舉行記者會,指控新北市某國小游泳教練體罰孩子,導致眼角膜受傷。人本教育基金會5日陪同受害學生家長舉行記者會,指控新北市某國小游泳教練體罰孩子,導致眼角膜受傷。(記者林紫馨/攝影)